办事统计数据:2023年2月行政审批办件量77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28号)要求,我厅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送如下 :
一、自查结果
(一)门户网站。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网站运转正常,页面无错误代码,所有页面均能正常、迅速地打开,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已完成文字规范检查整改。
(二)政务新媒体。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未出现2周内未更新情况,网友互动功能正常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管理。深入落实国办网站指引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审核规范性,强化整改督查。
(二)积极开展自查。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28号)要求,针对网站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稿质量、网站服务、功能结构设计、政民互动交流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及时整改,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和需求,全方位地展现我厅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坚实的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