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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水利厅职能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四川省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省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市、县、乡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督促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13、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利厅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水利厅将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强弱项、水利行业强监管优服务的主线要求,推动水利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聚焦饮水安全,持续抓好水利脱贫攻坚。聚焦彝区、藏区等深度贫困地区,持续推进水利扶贫五大行动。全力保障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全面落实好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利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和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聚焦45个深度贫困县,继续加派力量,强化技术援助和协调管理。围绕产业发展补齐水利短板。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完善灌排设施,加快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太阳能泵站建设,以“水美新村”、水保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行动,落实好村级水管员、河道保洁员、河堤巡护员、河湖(水库)管理员等水利工程公益性管护岗位。高质量抓实抓好定点帮扶。有力助推德格县2019年脱贫摘帽;积极帮助高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提升脱贫质量。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以市、县机构改革为契机,重点从防汛抗旱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抢险救灾技术支撑三个方面,细化水旱灾害防御职能职责,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和人员配备,做到机构改革和水旱灾害防御两不误、两促进。推进防洪控制性水库、主要江河堤防建设,有序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和抗旱应急工程、重要城镇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建立流域防洪调度联动机制,推进水文监测预报系统建设,提升预测预报、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能力。扎实开展汛前检查、预案完善、宣传演练等备汛工作。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开展重点河段清淤清障。加强水库日常管理与安全度汛管理。科学有效开展流域洪水防御和水库群联合调度。完善基层山洪灾害防御组织体系,逐一落实行政、监测巡查、预警转移责任人,做好预警发布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好工程蓄水保水,做好抗旱保栽、保供工作。

三是盯紧重大项目,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编制全省水安全保障规划;全面开展引大济岷(含引青济岷)和长征渠引水工程规划,争取启动罐子坝水库及供水区工程规划;全力推进固军水库、亭子口灌区等“172”拟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开工江家口水库、龙塘水库及灌区2处工程;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继续实施都江堰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建设毗河一期、武引二期和红鱼洞、李家岩等在建大中型工程;督促加快紫坪铺水库、武都水库、燕尔河水库等项目竣工验收;加快投资计划执行。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和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从业单位责任,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工程建设和管理质量变革。狠抓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度汛安全。有序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突出节水优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建立健全先进的用水指标体系,把节水工作贯穿于水资源规划、配置、开发、利用和保护全过程。继续抓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效率控制行动,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推进第二批4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全国主要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做好水量水质监测,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论证、审批,深入开展取水许可清理。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推动实施《四川省农业生产取用水限额(试行)》。全面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因地制宜实施输水环节渠道改管道工程节水措施。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五是守护绿水青山,深入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不断完善河湖长体系。加强跨省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强化信息共享、联动联治。坚持把“清四乱”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持续精准发力。探索建立水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补偿机制和基层河段长表彰奖励机制。开展河湖管护示范县建设,扎实推进河湖公园试点和精品水利风景区建设,建设“水美新村”1000个。全面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护,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快建设“智慧河长”综合信息平台。强化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落实“回头看”整改要求,确保涉及水利厅的整改任务按时销号。纵深推进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六是注重固本强基,着力提升治水管水能力。完成《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积极开展《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等立法项目调研。继续推动厅系统公职律师试点,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认真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税改革、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委托代管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融资改革和水文监测方式改革等系列举措。组建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心。以水旱灾害防御、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长制湖长制等信息化项目为抓手,推进水利信息化提档升级。建立支持保障成都“主干”水安全的实体运作机制。以水利高校、科研单位为主阵地,开展水利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以都江堰建成227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都江堰为代表的生态水利工程研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水利厅机关、四川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四川省水利厅财经处、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电力设计院、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水利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144326.0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743.3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增大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经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9年收入预算144326.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523.01万元,占10.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16.78万元,占39.37%;事业收入39854.04万元,占27.61%;其他收入33132.20万元,占22.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水利厅2019年支出预算1443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76.59万元,占54.31%;项目支出65949.44万元,占45.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171.0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5.8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前的财政政策压减的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16.78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4.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1万元、教育支出16588.4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3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5.66万元、农林水支出3341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8.56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16.7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878.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减少了对省防汛抗旱办公室的防汛物资等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464.35万元,占25.46%%;科学技术支出990.37万元,占1.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7.97万元,占10.10%%;卫生健康支出1,885.66万元,占3.32%;农林水支出31,399.87万元,占55.27%;住房保障支出2,338.56万元,占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94.7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师资培训、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科研、教学、考务等支出保障,以推进院校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培养高素质的建设类专用技术应用型人才。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69.6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干部的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孔隙结构分形描述的模型体系与维数范围研究课题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48.7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9年预算数为364.6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7.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95.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264.97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单位的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89.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3.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82万元,主要用于6.30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助。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36.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12.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3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321.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5.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34.2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260.6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0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及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9年预算数为253.7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人员经费及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50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24.71万元,主要用于水文局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9年预算数为595.55万元,主要用于省防汛办人员工资性支出、防汛物资购置、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组织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9年预算数为190.11万元,主要用于高效节水、脱贫攻坚等农田水利重大项目管理费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9年预算数为390.2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干部学校相关支出以及省级层面水利技术的推广宣传等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16.5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水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473.1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员工资性支出,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123.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214.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254.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92.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6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2.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 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水利厅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7.66%。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和省委、省政府组织承办大型会议以及接待外国政府机构、友好团体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77%。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规模。

水利厅纳入财政保障的公务用车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它15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88万元,计划用于10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稽查、综合督查等工作用车,确保“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厅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水利厅下属四川省水利厅机关、水利厅机关工会2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59.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01万元,增加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形成的正常调增。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水利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16.62万元,采购主要用于采购教学仪器、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物业管理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设施设备、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水利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水利厅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科研事业收入和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类)

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支出。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高等职业技术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

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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