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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戒毒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戒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执行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管理省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指导市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领导戒毒企业工作。

(三)指导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处置突发事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四)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生产劳动和生活卫生等工作。

(五)拟订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设置、布局和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设施和科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协同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

(七)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民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来信来访等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领导

安家爱   司法厅党委委员,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一兵   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赵举游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梁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丁银兵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  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三、联系电话

028-8757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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