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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川观新闻、四川司法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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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司法厅获悉,自今年3月四川出台《关于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来,已累计推动43个县(市、区)打造“专职、专业、专责”社区矫正队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和执法规范化程度大幅提升。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行活动,必须有一支职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2022年,四川就提出了‘三专’队伍的概念。”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实现专人专岗专干,四川已在全省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将社区矫正与一般行政工作区分开,打造专职执法队伍。例如,宜宾市珙县、绵阳市梓潼县、资阳市安岳县实行“队建制”模式,县级大队下设中队,专门承担社区矫正的管理和执法;成都市青白江区、新都区的“分中心”模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分布,打破乡镇街道区划限制,设立分中心开展执法;成都彭州市、自贡市贡井区,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全部收归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按业务流程分组开展工作。
专业能力建设是实现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不断提升社区矫正“三专”队伍能力素质,四川持续优化社区矫正“三专”队伍结构,提高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人才占比;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先后举办了全省业务大培训、执法大比武、案件大评查、信息化比武等活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提能体系。
“专责,有助于确保权责履行到位,也从根本上厘清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关系。”上述负责人介绍。具体而言,四川压实社区矫正机构主体责任,不将工作一味地委托司法所,而是将司法所作为工作的必要力量和有效补充。
目前,四川定期开展“万案大评查”、暂外专项检查、档案专项检查等活动,剖析社区矫正书面纠违情况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督察制度,全面清理整改执法领域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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