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装备财务保障处
装备财务保障处

一、主要职责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厅直属单位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

二、处室领导

处长:申薇薇

 副处长:邓 石  何玉娟  王 萍

三、联系电话

028-8653290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