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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30 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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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省司法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包括:四川省司法厅机关、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四川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承担省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省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州)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省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省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及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四川省司法厅及直属单位核定编制494人,其中行政编制455人、事业编制39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17人,其中行政人员378人、事业人员392019年末实有离休人员12人。具体情况为

厅机关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3人,离休人员实有人数9人,共有人员212人;

法律援助中心年末实有在职17人,共有人员17人;

后勤服务中心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人,共有人员12人;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85人, 离休人员实有人数3人,共有人员18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司法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省司法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25085.9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19321.29万元增加5764.6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机构改革,原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原司法厅合并组成新司法厅,新增职能业务

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23.47万元、其他收入3720.00万元、上年结转542.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641.47万元、教育支出1011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省司法厅2018年收入预算25085.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2.49万元,占2.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23.47万元,占83.01%;其他收入3720.00万元,占14.8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省司法2018年支出预算2508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8.3万元,55.08%;项目支出11267.66万元44.9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特别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

我厅现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并在《四川省司法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同步印发了《四川省司法厅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期评估、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建设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重点细化项目绩效指标值,并对处室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各业务处室下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总分90分,我厅得分85.1分,主要扣分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扣分1.7分,其中2019年6月执行进度33.6%,扣分0.5分,9月执行进度55.97%,扣分0.7分,11月执行进度69%,扣分0.5分,二是“预算完成”扣分1.2分,原因是2019年12月执行进度88%,未达到100%,扣分1.2分;三是预算编制目标实现中”扣分2分,原因是部分项目执行未完成,造成绩效目标未实现。

(二)存在问题。

2019年基本完成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调账较多;二是预算执行未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三是仍然存在无预算的支出;四是存在未按预算经济科目开支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2020年预算执行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使用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2020年各业务处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项目资金,采取取消或调整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预算安排使用更合理有效。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责任编辑: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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