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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省政府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承担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适用中的解释,协调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指导。
(5)承担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省政府规章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以及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负责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6)监督、指导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组织清理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编辑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的英文译文。
(7)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8)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方面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9)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省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全省仲裁机构工作。
(10)牵头负责全省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12)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交流,组织本系统干部培训,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咨询工作。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深化“四个服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彰显。.
一是服务法治四川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基础工作。抓好统筹协调。代拟《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提出12项重点工作安排,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建立政府法制机构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强化典型带动。有序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了十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案例,形成示范先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加强考评检查。委托省社科院对21个市(州)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开展了贯彻落实《纲要》和推进重点改革事项专项督查,对市(州)和省级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市(州)政府、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成了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保障。强化智力支持。筹备建立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组建省法律顾问团,遴选外聘法律顾问,研究起草《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
二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围绕中心大局推进科学立法。立法工作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开放、保障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牵头拟定《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扩大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全年完成政府规章14件,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围绕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对应清理,建议取消33项行政许可事项;参加全省“放管服”专项督查,指导有关地方和部门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组织清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法规规章,对24件地方性法规和20件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建议,组织清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4634件,开展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合法性审查19000多项次。围绕效能提升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对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了专项调研,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审查成都市锦江区等41个区(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指导绵阳等7个市(州)以及成都6个区(市、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改革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研究指导成德绵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是服务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有效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法治化。为省委省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对298件规范性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和其他重大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修订出台《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备案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474件,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请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发现问题并纠正19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中央深改组会议决策部署,代拟《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1507个。推进“两法衔接”,联合省检察院、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专项监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系统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备案审查省级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2件,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20件。
四是服务和谐四川建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制定《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抽选规则》,完善案审机制。依法办理复议案件,有效防止潜在社会风险向党委政府转移。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0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17件,涉及芦山地震灾后重建,以及巴中恩阳机场、川藏铁路、向家坝水电站、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乐峨高速公路、南充市污水项目等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代拟了《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代表省政府出庭应诉391件次,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14件。全力以赴、努力协调、积极争取解决好49件国务院土地裁决案。
五是坚持强化责任、深化举措,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持久用力开展产业扶贫。帮助白玉县建设中藏药材种植、家畜养殖、矿泉水开发和旅游资源开发等产业扶贫项目。协助章都乡戈德村规划了产业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6万元。按规定划拨行政经费20万元、党费1.2万元,支持戈德村发展特色产业、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持久用力开展教育扶贫。实施帮扶村贫困学生助学奖励项目,鼓励麻绒村适龄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由扶贫协作单位出资,对麻绒村在读学生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就学补助。实施“心愿快车”项目,向白玉县城区三所学校捐赠图书和文体用具等物品,帮助267名学生实现了助学心愿。持久用力开展技能扶贫。协调联合帮扶单位,在四川旅游学院举办了两期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白玉县本土干部200余名,帮组他们提升“依法治藏、依法办事”的能力,拓宽发展高原特色产业的思维和眼界。持久用力扶困助困。结合开展走基层活动,组织全办同志筹集扶贫爱心基金3450元,向白玉县贫困群众捐赠全新棉衣、羽绒服、绒衣等过冬衣物300余件。主动在扶贫一线广泛宣讲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贫困群众投身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致富奔康的信心。
二、部门概况
省政府法制办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150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3.27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00.38万元,主要是2017年编制增加,人员经费等增加。
图一:收入结构图
201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支出合计150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04万元,占81.29%;项目支出281.23万元,占18.71%。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02.14万元,增长10.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图2:支出情况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03.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02.14万元,增加7.29%。
图3:财政收支对比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2.14万元,增加7.2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6.67万元,占76.94%;教育支出4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2万元,占8.54%;医疗卫生支出61.37万元,占4.08%;住房保障支出144.8万元,占9.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5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83.44万元,完成预算9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导致的工资福利等支出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但不能完全相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万元,完成预算2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我办继续严格执行了中央、省出台的关于加强经费管理的同时按照实际需要和工作情况进行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31.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中央、省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确保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万元,占6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36.42%。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2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行政复议、信访工作、机要保障等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55万元,减少55.7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中央、省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确保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25人次,共计支出2.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州及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2.5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58万元,增加29.8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来访人员数量微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28万元,比2016年增加45.30万元,增加率8.47%。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同比增加4.67万元,差旅费同比增加3.8万元,水电费同比增加7.92万元,其他交通费同比增加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同比增加28.39万元,维修(护)费同比增加1.4万元,会议费同比减少3.8万元,印刷费同比减少1.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满足日常办公所需。与中小企业签定合同金额1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299.2万元,覆盖率达到87.5%。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由于我办大部分工作在立法审查和行政复议,显性的经济评价指标不多,在项目绩效的评价上还缺乏成熟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在量化细化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三是业务处室项目绩效评价思维还不够强,缺乏对项目评价指标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下一步改进措施:立足现有常年性的重大活动,从方案拟定、预算编制、法规依据等方面不断细化和精确化,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水平。(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
6 |
||
服务地方发展现实需要 |
8 |
||
信访维稳扎实开展 |
6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本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本部门的离退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部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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