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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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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监狱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法学教育和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戒毒系统和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监狱企业集团公司的计划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省属监狱、戒毒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度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厅坚持“围绕中心抓服务、围绕监管抓安全、围绕改革抓创新、围绕队伍抓规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是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强做优法律服务;二是认真贯彻“治本安全观”,全面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三是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全力助推平安、法治建设;四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五是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六是持续夯基固本,大力加强司法所和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司法厅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司法厅本年收入合计1441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46.69万元,占91.89%;其他收入1169.79万元,占8.1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1833.04万元,下降11.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7年司法厅本年支出合计1577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3.67万元,占55.23%;项目支出7063.87万元,占44.7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155.82万元,增长7.9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经费增加。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10.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2.03万元,增长2.58%。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99.84万元,增长14.05%。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万元,占0.04%;公共安全支出10501.99万元,占71.89%;教育支出1718.80万元,占11.77%;科学技术支出支出10.00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51万元,占9.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20万元,占2.6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550.94万元,占3.77%。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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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891.4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171.50万元,完成预算93.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四川省社区矫正定位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及四川省非监禁刑罪犯业务系统及罪犯数据交换系统项目结转202.70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44.7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7年决算数为299.7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8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司法统一考试(项):2017年决算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0.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2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1.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745.3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1.9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41.2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1667.5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785.52元,完成预算100.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27.18元,完成预算100.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15.59元,完成预算100.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22元,完成预算100.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322.7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48.0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66.4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84.4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8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17万元,完成预算7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司法部“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用车运行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较大幅度的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25万元,占1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33万元,占7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9万元,占10.64%。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7.80万元,增长104.70%。主要原因是根据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较2016年增加一次出国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3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3.35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11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工作检查指导及省外相关单位工作交流来访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29万元,下降31.34%。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司法部“十二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司法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3.58万元,比2016年增加262.48万元,增长29.4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司法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2.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司法厅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0个,涉及财政资金8865.02万元,覆盖率达到60.69%。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目标管理不够完善,二是预算执行进度监控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目标管理,二是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实时监控。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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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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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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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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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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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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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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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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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法律服务(6分) |
6 |
监管执法(6分) |
6 |
||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4分) |
4 |
||
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4分) |
4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三级指标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对项目管理中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协调;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实时监控。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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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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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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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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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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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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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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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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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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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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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职业教育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不和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司法统一考试(项): 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指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经费。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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