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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5月14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ftlf2c@126.com。
附件: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四川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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