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省委改革办 | 【字体:大 中 小】 |
保护视力色: | 分享到: |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就《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集成授权改革试点所在市赋予部分省级权限先行先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委改革办。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7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省委改革办改革督察处,邮编:61003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wggbsdzb@163.com。
附件: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集成授权改革试点所在市赋予部分省级权限先行先试的决定
2. 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集成授权改革试点所在市赋予部分省级权限先行先试的决定》的起草说明
省委改革办
2023年12月29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四川省司法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24号 邮编:6100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00828313XE
备案序号:蜀ICP备20021399号-3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