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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csftlifaerchu@126.com。
四川省司法厅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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