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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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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行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水平。近期,司法厅印发了《四川司法行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司法行政政务数据的范围、职责分工、编目汇聚、共享使用、共享开放、安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
一是厘清政务数据管理职责分工。《规范》细化规定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职责,明确业务部门作为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数据共享申请审批,信息化部门配合做好数据共享技术保障。
二是明确政务数据汇聚应用要求。《规范》规定司法行政政务数据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将司法行政数据中心作为统一的数据汇聚、共享、交换和服务平台,原则上所有政务数据全量向数据中心汇聚,所有外部数据共享交换通过数据中心开展。
三是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机制。《规范》明确采取数据脱敏、数据备份、加密认证等安全保护措施,保障政务数据资源安全。明确要求数据使用和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共享数据,存在违法违规使用数据,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
《规范》的出台,填补了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在数据资源治理领域的空白,为全系统强化政务数据规范管理提供了工作指引、操作指南,必将进一步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推动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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