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对市(州)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应诉和信访案件;负责办理对省政府派出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应诉、信访案件;负责办理涉及市(州)、县(市、区)的行政复议监督案件;负责市(州)、县(市、区)行政复议与应诉的指导工作。
处长:吴智文
副处长:孟常佳 祝 祎
联系电话:028-8667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