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2〕18号)工作要求,现将修订后的行政权力指导清单予以公布。
一、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省人防办 |
省级(委托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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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省人防办 |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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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检查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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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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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对侵占、不按国家规定修建人防工程、擅自拆除设备设施、占用人防通信专用频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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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处罚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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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强制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加处罚款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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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征收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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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奖励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对先进单位或个人的表彰奖励 |
省人防办 |
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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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备注 |
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
省人防办 |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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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批 |
省人防办 |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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