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国家民委于今年1月公布了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测评指标。
测评指标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新的测评指标是新的“指挥棒”。为帮助各创建地方和单位准确把握新标准新要求,切实把新要求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出台背景是什么?及时调整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有哪些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我们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对创建工作提出了从内涵、形式、方法等全面提升的更高要求。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顺应形势任务变化,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民族工作的主线,我们对2020年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和2014年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进行了修订。
这是推动各地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新指标严格对标对表中央最新要求,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主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大任务设置测评项目,针对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不同工作侧重分类制定指标,根据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系统性科学确立权重,体现了创建工作导向理念、目标任务、形式方法等全面的更新和升级,将有力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广度深度拓展,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抓手作用,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为围绕主线做好创建工作,测评指标从主要原则、指标设置等方面作出了怎样的调整?
在修订过程中,从框架搭建到具体测评内容设置,我们始终将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原则,所以,新指标最大的特点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鲜明。
从框架上看,指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保障。后面五部分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五大任务,逐一对照设置的。
从测评内容看,每一条测评内容都是对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要求和明确指导。比如第6条,既强调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的要求,又从“有分众化的宣传教育举措,有面向全社会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产品,有线上线下宣传教育阵地”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途径。所以,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既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标准,也是工作指南。
测评指标突出了对西部、东中部地区的分类考核,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不同地区应如何立足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关键点?
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任何地区都是一样的,责无旁贷。但由于自然地理、民族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存在差异,不同地区具体工作侧重、切入点和关键点有所不同。为更好地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们区分了西部和东中部地区,进行分类考核。
具体来讲,西部地区主要是指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相比,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任务更重,同时还面临固边兴边富民等特殊任务,所以设置指标时强化了对这些工作的考核。东中部地区则应在做好本地民族团结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等机制作用,在推动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各民族跨区域双向交流、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积极作为。与此同时,西部和东中部地区都要在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别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下功夫,切实引导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积极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测评指标突出了对工作实效的考核,如何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实功”与“实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是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对标的先进,是在全社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族工作领域的榜样。既为示范,就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和令人信服、群众满意的工作成果。因此,在新指标中我们既考核工作情况,也考核工作效果。比如“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部分,既提出了对工作举措的要求,同时还将采用问卷调查等多元方式,对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的情况等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成效进行评估评价。这就要求争创示范,不能只满足于做了多少工作,还要确保把工作做好、做出实效,真正让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如何切实发挥好测评指标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要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新指标所蕴含的价值导向,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创建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广泛宣传。既要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解读和培训,又要面向全社会做好宣传阐释,让大家都能清晰感知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内涵和新要求。三是要依标评审。严格按照新的指标开展示范选拔推荐和评审命名工作,真正选出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在前、走在前的典型。
此外,各地应积极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测评指标为指导,及时分类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测评指标,以新的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区各单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开展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附件: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和推动各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经认真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国家民委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民办发〔2020〕4号印发)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市、区、旗)测评指标》(民委发〔2014〕94号印发)进行了修订完善。新的测评指标更加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突出对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进行分类考核,突出考核工作实效。测评指标总分100分,省(区、市)测评得分90分以上可向国家民委申报,国家民委按程序进行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可作为全国示范。
新的测评指标是新的“指挥棒”,各地要广泛宣传、系统培训,让所有创建地方和单位都明确新的要求,切实把新要求落实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
附件2: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东中部地区)
国家民委
2022年1月20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测评指标(西部地区)
总分 100 分
测评项目 |
权重 |
测评内容 |
评价 |
测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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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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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 和完 善党 对民 族工 作的 全面 领导 |
20% |
1.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 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 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 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每年有安排部 署并落实到位。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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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委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两个 纳入”落细落实,有明确的规定,考核精准有力。巡视巡察和考核中 反馈的问题应整改完成。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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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 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加强 自身建设,落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探索成立促进中华 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组织,壮大基层民族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族工 作有效运转。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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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摆在党 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制定专项规划、 实施方案等,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有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 化开展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人员、经费。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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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有突破、 有成效,主线鲜明、覆盖面广、扎根基层,有机融入相关行业领域中 心工作,各行业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符合实际、各具特色,有 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品牌活动、经验做法等,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工作参与度高、满意度高。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制度。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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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全面 推进 中华 民族 共有 精神 家园 建设 |
20% |
6.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 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纳入居民公 约、村规民约、行业公约等,有分众化的宣传教育举措,有面向全社 会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产品,有线上线下宣传教育阵地。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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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弘扬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和突出各民 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加强传播推广,融入各族群 众日常生活,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创新发展,能正确把握中华 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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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和相关配套 保障,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生活环境,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持续提高。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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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成效明显,各民族不断坚定对伟大祖国、 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深入人 心。辖区内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道德模范等各行业各领域先进典型不 断涌现。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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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推动 各民 族共 同走 向社 会主 义现 代化 |
20% |
10.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赋予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 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意义。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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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主 动融入全国及本省(区、市)发展全局,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加强与 东中部地区交流合作,更好融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边境地区深入推 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实现边 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不断 提升。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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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 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民族 医药、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人均地 区生产总值连续 3 年增长。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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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性步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脱贫人口稳 定脱贫、逐步致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 3 年增长,城乡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连续 2 年缩小。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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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劳动年 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 水平不断提升,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合理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 速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并轨统一,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高。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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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 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 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统一,实现绿色发展、绿色 惠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高。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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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促进 各民 族广 泛交 往交 流交 融 |
15% |
16.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 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有序推进各族 学生合校、混班混宿,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不存在针 对任何民族的歧视性做法,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 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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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 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有效履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或流 出地职责,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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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升 民族 事务 治理 体系 和治 理能 力现 代化 水平 |
10% |
18.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 稳妥调整相关政策,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民族政策 法规动态评估和调整制度,确保辖区内各族公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本地区各项事务。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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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 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 罪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 决问题靠法,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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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有效 防范 化解 民族 领域 风险 隐患 |
15% |
20.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推进防 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各种问题隐患,严 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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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 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在网络 空间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舆论引 导积极有效。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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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事项 |
近 3 年辖区内发生违反党的民族政策或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案事件、网络舆情等情况的, 每例减 10分。 2.近 2 年辖区工作被国家、有关部委或省(区、市)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约谈,或被挂牌 督办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民族工作每例减 5 分,其他工作事项每例减 2 分。 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每例减 10 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核查 |
注:1.西部地区测评指标适用于民族八省区所辖区域和其他省、市的自治州、自治县。
2.计分方法。总分等于六个测评项目得分之和。每个测评项目得分=测评项目内各项测评内容得分之 和÷测评内容条目数×该测评项目权重。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按 100、70、40、0 计分。 以“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例,假设其五项测评内容共得 3 个优秀、2 个良 好,“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得分为:440÷5×20%=17.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