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规划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21 09:00
目 录
一、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粮食和储备局职能简介
省粮食和储备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提出省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规划和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省级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三)管理全省粮食和食糖储备,负责省级储备粮糖行政管理。配合中央储备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糖规模、总体布局及动用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指导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省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省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五)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省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省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省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级投资项目。(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和人才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主责主业,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两手抓,积极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全省“10+3”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储备体系,推进粮食流通、物资储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1.聚焦疫情防控,统筹抓好保供稳价和粮食经济运行工作
(1)巩固扩大粮油保供稳价成果。严格压实属地责任,按规定落实成品粮油储备,进一步巩固提升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复工产能利用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断供、价格平稳不异常波动。积极协调解决物流运输难题,畅通粮源渠道。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流通秩序。继续坚持疫情防控期间日监测报告制度,准确掌握粮油“购销调存”和市场价格动态。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功能,确保储存安全、调运及时、保障有力。
(2)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和生产企业开工复产要求,精准服务企业需求,指导帮助做好各项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确保粮油企业有序开工复产,尽快恢复全省粮食行业经营发展秩序,为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提供更有力的粮油物资保障。
(3)加快项目复工建设。统筹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仓储物流、信息化等行业重点项目复工建设工作。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的要求,指导项目单位制定复工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平稳有序、顺利推进;加强行业重点项目建设调度,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主体。
(4)加大政策支持倾斜力度。全面梳理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扶企业用好用活政策。支持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争取疫情防控期间中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在项目安排、储备计划分配上对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供的粮油企业给予重点倾斜。
2.聚焦贯彻落实重大部署,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制度体系建设更高层次优化
(5)加快粮食立法修规进程。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要求,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支持,认真做好《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条文修改、调研修稿、意见协调等工作,共同推动《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早日出台。
(6)抓紧研制重大改革制度。出台我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14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吃透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行业重点改革任务稳妥有序实施、储备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3.聚焦“天府菜油”主抓手,推动粮油产业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7)着力推进“天府菜油”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品牌建设上持续发力,健全品牌授权管理体制机制,推出一批“天府菜油”“天府菜油+”商标产品;做优做强做实龙头领军企业,加快形成粮油产业抱团发展的竞争优势;优化完善“天府菜油”团体标准体系,推进四川油菜产业“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高标准融合发展;实施“订单收购”引导原料种植、规范储备、标准加工、特色营销、消费升级,示范建设现代化“川粮油”产业体系。
(8)着力推动“粮”和“油”竞相融合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粮”和“油”并进,更好实现各区域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整体提升全省粮食产业经济综合实力。主动挖掘区域内发展路径清晰的潜质企业和特色产品,抓住“中国好粮油”行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等建设机遇,培育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川粮油”品牌。
(9)着力建设好粮油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载体。抓牢“两头两尾”,推动“三链协同”,建好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市县、特色园区、骨干企业“四大载体”,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统筹融合“优质粮食工程”三个子项建设,加强对17个“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15个“天府菜油”示范基地建设县、10个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的统筹指导,打造高质量发展典型。支持建设一批粮食产业示范园区,扶持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带动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和成长性好、特色鲜明的中小企业。
4.聚焦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推动保障能力更高效率提升
(10)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持“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思路,制定2020年度《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部署2020年落实责任制重点工作,抓实抓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精准制定考核事项,修订考核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1)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主动应对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变化,及早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执行新预案准备工作,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支持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生产中的调节作用,搞活粮食流通市场;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保障市场粮油供给,维护市场稳定;利用国家“北粮南运”政策,大力引粮入川,满足饲料、酿酒等生产加工市场需求;统筹用好省内外粮食资源,深化与主产省合作关系,积极组团参与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等产销协作活动,扩大“川粮油”外销市场份额。
(12)切实抓好储备粮管理。稳妥有序推进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推动省级储备相对集中管理;积极推进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推进地方储备粮轮换网上公开交易;合理确定成品粮油储备规模,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严格储备粮数量监管和质量监测,压实企业主体、行政监管各方责任,确保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5.聚焦物资储备新职责,推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更高起点完善
(13)创新推动储备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应急物资综合保障示范集成平台,促进粮食流通与物资储备融合发展。重点推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方式、调控手段、优化协同等方面建设,为构建现代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同步推进粮食和救灾物资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4)压实分级储备主体责任。合理划分事权范围,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统计制度,加强救灾物资管理调拨信息化建设,推动救灾物资储备下移到基层,最大程度提高救灾物资调运和发放时效,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效能。
(15)着力保障物资质量安全。制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全省救灾物资质量监管制度,切实保障救灾物资质量安全。会同应急、财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监管和关键指标的验证,严格落实物资采购首件、一致性、入库验收“三检验”制度,切实管好储好救灾物资。
6.聚焦规划引领作用,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更高标准建设
(16)科学编制“十四五”全省粮食安全及发展规划。认真分析行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加强“十四五”关键问题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思路和建议;按照国家项目建设政策导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应急保障等专项支持,抓好重大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开工各项准备,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17)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压实“优质粮食工程”、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粮食低温库、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建设等在建项目工作责任,强化调度推进、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确保建设实效。启动实施民族地区粮食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开展“仓顶阳光工程”试点建设,构建全面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仓储物流体系。
(18)建管并重保障有效运行。印发《低温储粮技术操作规程》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技术应用研究,充分发挥好低温储粮技术效益。建立健全粮食质检、产后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确保质检机构和服务中心履行职责、良好运行、发挥作用。加快实现省级平台和涉粮企业的互联互通,逐步做到全系统“一张网”。
7.聚焦保安全守底线,推动依法管粮治粮更高水平巩固
(19)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两个安全”作为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始终做到常抓不懈、常管常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持续开展“仓储能力提升行动”。认真开展示范创建活动,逐级逐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量化评价,提升行业整体管理能力。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安全储粮整体水平。
(21)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持续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合理指导粮食收购;突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科学管控风险;加强对军供粮油、应急保障、好粮油等的监测监管,确保供应网络粮油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促进污染治理与结构调整,妥善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
(22)全面强化粮食执法监管。充分运用大清查成果,健全粮食执法督查长效机制,推行监督检查清单制管理,提升执法督查能力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粮食12325监管热线案件受理查处管理机制,推进粮食行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涉粮问题,有效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常规性工作实现创新。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24)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职工队伍。深入推进人才兴粮工程,重点抓好行业发展急需人才、领军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积极开展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各类业务骨干轮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
(25)弛而不息推进转作风守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行业优良作风落地生根。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坚决克服“权力弱、风险小、问题少”错误思想,深刻汲取粮食行业腐败案件惨痛教训,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涉粮腐败案件,持续推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粮食和储备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省粮食和储备局本级、省军粮供应中心、局机关服务中心、省粮食学校、省粮食经济学校、省粮食干部学校、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粮油中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粮食和储备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6.78万元、事业收入678.20万元、其他收入149.06万元、上年结转3950.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551.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52万元、卫生建康支出16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14.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46.94万元。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4834.54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79.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收入预算14834.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50.50万元,占26.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6.78万元,占67.80%;事业收入678.20万元,占4.57%;其他收入149.0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支出预算1483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1.04万元,占46.18%;项目支出7983.50万元,占53.82%。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1.69万元、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8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381.59万元(救灾物资采购专项工作经费31万元、上年结转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350.59)、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700.01万元(2020年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2850万元、上年结转救灾物资采购资金850.01万元);省军粮供应中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1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5.00万元(新形势下军粮供应管理工作业务费);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1.10万元;省粮食学校中专教育410.37万元;省粮食经济学校中专教育582.60万元;省粮食干部学校成人中等教育55.50万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其他物资事务支出153.2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6.93万元;省粮油中心监测站其他粮油事务支出173.75万元(检验、检测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07.2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73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6.78万元、上年结转3950.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89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5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4570.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46.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56.7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234.54万元,主要是将2020年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采购专项工作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193.77万元,占41.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39万元,占4.09%;卫生健康支出148.50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233.56万元,占2.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19.56万元,占22.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0万元,占28.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教育支出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2020年预算数为3843.0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97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离休费、奖励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63.12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等职业教育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学校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发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行。三是资本性支出257.00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109.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8.00万元、房物建筑物购建60.00万元等。绩效目标设备购置保障学校教师教学,学生的正常学习需求;房物购建保障学校教职工、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排除安全隐患,改善师生人居环境,提升学校对外形象,增强学校办学实力。
2.教育支出 成人教育 成人中等教育2020年预算数为317.7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7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3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成人教育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学校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发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行。
3.进修及培训 培训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粮食系统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绩效目标开展粮食系统业务工作形势及政策等各种培训,全面提高全省粮食系统人员素质,提升粮食系统人员办事能力和行政能力。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411.3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227.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1.7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5.24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基本支出,如离休费、离退休日常公用经费、困难补助、遗属生活补助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绩效目标为保障离休人员离休费正常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活动,保障离退休困难补助的正常发放,让职工享受正常保险保障。
5.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48.5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81.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1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含退休人员)等支出。绩效目标为让职工享受正常医疗卫生保障。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233.5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169.81万元、购房补贴6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住房补贴。绩效目标为让职工享受正常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219.56万元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1823.17万元。
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事务 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074.34万元,主要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7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励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01.94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发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行。
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445.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委托业务专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③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事务 机关服务2020年预算数为80.66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4.43万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服务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发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局机关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④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事务 粮油市场调控专项2020年预算数8.00万元,主要用于各监测点采集粮油市场价格信息监测企业费用补助。开展粮油信息市场价格监测是政府制定宏观政策,增强调控能力的有力保障,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粮油市场行情,确保市场基本稳定。
⑤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粮油事务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214.77万元,主要用于省粮油监测站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56.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2.9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救灾物资采购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监测站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发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行,保障救灾物资采购。三是其他支出25万元,主要是军供八一慰问11.00万元,“八一”节慰问解放军、武警、空军部队慰问品。绩效目标确保部队稳定,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安定;专项6.50万元,用于差旅、调研、军地联合检查等专项用于与部队工作对接,专项印制费1.00万元,用于军供凭证印制,专项培训费5.5万元,用于军供系统专项培训,评审费1万元,用于军供项目评审,绩效目标保证军供工作的正常开展。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物资事务2020年预算数为396.39万元。
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物资事务 事业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02.7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7.59万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万元,包括办公费、工会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运行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发放,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救灾储备中心的正常运行。
②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物资事务 其他物资事务支出
2020年预算数293.68万元,一是用于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43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劳务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正常运行。二是用于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其他资本支出8.2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正常工作需求。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850.0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贴2020年预算数28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以应对自然灾害,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绩效目标,根据应急管理厅提出的采购计划,采购救灾物资,用于救灾物资保障。作为救灾物资储备,用于因地震、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雹灾、雷灾等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抢救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等,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提升受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24.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元、奖金、绩效工资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3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6.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2019年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2020年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计划用于包括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组赴南美洲、欧洲国家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交流、培训等任务,计划通过出访交流和学习培训,进一步拓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全球视野,探索建立粮食国际合作机制,不断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工作大局。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12.61%。主要原因是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预算压减。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局来川调研粮食应急管理、粮食收购,各省来川洽谈交流,各市(州)汇报工作,学校洽谈教学业务、学校招生就业以及学校处理应急安全维稳,与兄弟学校学习交流等学校正常工作所需的工作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减少12.3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车辆减少,运行费减少。
2020年现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轿车1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4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3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0万元,用于现有2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粮食和储备局公务用车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夏粮秋粮收购检查,实施粮食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用于学校学生外出实习,招生宣传、各业务单位的往来办事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粮食和储备局2020年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粮食和储备局为行政单位,省军粮供应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44.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92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2020年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新增人员日常公用增加、公务交通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粮食和储备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59.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5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316.17万元、救灾物资采购资金3700.01万元、现代职教质量提升计划691.37万元、物业管理费77.00万元、教学实训设备76.40万元、设备购置经费120.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省粮食和储备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一般公务用车2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00万元以上项目2个,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粮油事务(款):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指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4)其他粮油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5)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用于粮油市场调控的专项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物资事务(款):指省储
备部门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指储备仓库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其他物资事务支出:指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用于运行维护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等项目的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
恢复重建支出(款):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10)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附件:1.表1-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表6绩效目标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