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10-31 15:09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11月是消防宣传月,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拟在行业内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着力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动员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特点和工作实际,明确宣传主题,开展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的灭火器材、排查一次家庭的火灾隐患、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粮食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物资储备单位要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防知识我会答”有奖网络答题竞赛活动,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要组织消防志愿者走进单位、库区、学校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找整改火灾隐患。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倒逼火灾隐患整改。
三、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消防月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渠道,培育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在办公区域、生产作业场地和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楼宇电视、电子屏幕、户外LED屏、手机微信群、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载体,集中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营造消防宣传月浓厚氛围。特别在11月9日当天,各单位要集中开展消防宣传行动,形成宣传和培训热潮。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省局安办。
联系电话:028-86739840。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