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网站
四季度网站信息更新总体情况较好,动态类栏目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围绕全面推进林长制、国家公园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天府森林粮库建设等林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全省林草工作动态及林草重要政策等政务信息。没有出现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等内容的情况,未发生网站被篡改、被攻击的安全事件。截至12月13日,共发布信息760余条,及时办结局长信箱2件,回应关切2件,意见征集5件。
二、政务新媒体
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未出现2周内未更新情况,网友互动功能正常使用。截至12月11日,本季度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607条,微博更新发布54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持续加强网站技术保障,做好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切实加强重点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内容审核检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