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8月25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四川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川林发〔2023〕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意义
林草科技创新团队是四川省林草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攻克林草高质量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提高林草科技供给质量的重要载体。2022年我省已组建森林生态恢复与修复创新研究与示范、林木创新育种与综合利用、草地育种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草地生态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数字林草监测与林草碳汇创新研究与示范、大熊猫国家公园成效评价与卫星网络监测研究6个创新团队,迫切需要制定建设管理办法来规范和引领创新团队建设运行。
《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规范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发挥创新团队的人才集聚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强化林草战略科技力量,助推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和过程
省林草局科技处根据《林草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办法》(科创字〔2023〕6号)、《四川省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完成了《四川林草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至6月,书面征求了21个市(州)林业局,局有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意见,同时进行了网络公开征求意见。8月,经省林草局2023年第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8月25日,省林草局以川林发〔2023〕38号文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七章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总则。分别从文件制定目的、创新团队概念定义、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团队建设原则进行阐述,提出“目标导向、开放合作、动态管理、滚动支持”团队建设管理原则。
第二章是组织管理。明确了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由省林草局组建咨询评估委员会负责创新团队的建设管理。同时,明确了咨询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是申报与建设。分别对创新团队认定范围、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申报条件作出了规定,提出创新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和建设条件设立,数量不限,每个创新团队设首席专家1名,岗位专家若干名。明确鼓励并优先支持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跨单位联合、产学研协同、多学科融合所形成的创新团队。
第四章是运行实施。分别对创新团队实施周期、团队管理机制、团队运行等进行了规定。提出创新团队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实行“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运行机制。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和项目建设依托单位法人制结合的管理机制。
第五章是监督考核。主要是加强对创新团队的考核评价,推行项目建设公示制、项目实施年报制、项目动态管理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建立退出机制。
第六章是资金管理。对资金安排、资金用途、资金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项目资金应当纳入承担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项目资金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七章是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四、施行时间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