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文:我是一名二十年左右基层木检员,几次林业改革自己深有体会,林业站拆了,森林公安合并地方公安,木材运输证也取消,房前屋后砍伐树木,无须办证明,一张村上证明,和采伐证,就可以天涯海角到处运输,今天拦住了就拿出来,拦不住下次又拉,因为上面没有时间和期限,砍伐房前屋后但是也没有写距离,好远是叫房前屋后,这些如何来监管,现在的森林法就好比三无产品,根本无法监控,运输证就是代表一车木材的合法性,为什么要取消呢,一拦到就是村上证明,森林资源如何来监管,今后青山绿水,变成黄土坡。
答复意见:首先,感谢您二十多年的辛勤付出,为森林资源保护作出的积极贡献。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
一、关于房前屋后范围标准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房前屋后”为范围概念,目前没有具体标准。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进行规范,以便更好执行。
二、关于取消木材运输证及后续森林资源监管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的通知》(林办发〔2020〕19号),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新森林法取消的木材运输许可审批已不再受理。取消木材运输证后,我省采取多举措进行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一)出台地方政策,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出台《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川林规〔2022〕1号)等多个林木采伐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从严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采伐,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了林草采伐相关制度。
(二)做好企业监管,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常态化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监督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依法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行为,有效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秩序。
(三)开展森林督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托林长制和国家森林督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的森林督查和执法检查,依法打击了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恳请您继续关注关心林草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