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草局印发《关于委托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进一步促进受委托机关全力抓好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确保“不越权、不缺位”“接得住、管得好”。
《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了近一年来受委托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省级检查监督情况,重点通报了受委托机关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或个性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通报》摘要印发了成都市、泸州市、广元市、宜宾市林草主管部门履行受委托职责的典型经验做法。
《通报》强调,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受委托办理经验、查找短板差距,加强统筹协调,充实业务力量,优化工作机制;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回头看”,逐一对照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注重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优化政务服务;组织、指导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林草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管理制度,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