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泸州市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数据显示,全市最新半年时段共办理案件85件,较上年同期减少136件,同比下降61.5%。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59件,较上年同期减少82件,同比下降58.2%;林地、林木、野生动物等案件损失同比下降82.2%、55.2%、98.9%。
近年来,泸州市积极探索涉林法治改革,2022年、2023年先后被确定为“全省林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市”“全省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市”,林业行政执法效能实现从量的提升到质的飞跃,“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在社会公众心底落地生根,用林群众从“不懂法”到“不敢违”“不想违”“没必要违”,全市涉林违法案件大幅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大幅降低,切实保障了全市62.4万公顷森林资源安全。
下一步,泸州市将继续深入巩固扩展“全省林草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市”和“全省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市”建设工作,借力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多措并举巩固涉林违法行为持续大幅减少势头,营造更好用林护林环境,以法治林业助力林草兴、生态兴、文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