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四川省林草局就废止《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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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