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3 04:57:34 来源:
一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监狱对交付执行的罪犯,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女性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三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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