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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行政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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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http://jyglj.sc.gov.cn 2024年04月15日 09时29分 来源: 四川司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四川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法治问题为目标,出台司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奋力为全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 推动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针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前严格开展公平竞争自查;在合法性审查中遇到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难问题,以及在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法律意见。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法治督察 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监督作用,常态化收集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不优等方面问题线索,以精准督察的方式,点对点推动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三全面落实涉企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作用,大力开展贯彻《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和行政裁量权规范专项培训,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精准落实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切实解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四建立涉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 积极推动在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园区等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探索对涉市场主体争议“容缺受理”,对涉市场主体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简案速办”,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监督,引导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五打造园区(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园区(开发区)为重点,推动各地按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衔接联动机制,综合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园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 六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制度 聚焦重点项目名录,主动对接各重大项目指挥部,按需编制法律服务清单,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专家库,分类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建立全周期服务响应机制,第一时间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风险评估、合规指引、合同审查、纠纷调处等多元法律服务,确保有需能应、有需必应。 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 以新修订的公司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在下半年集中开展公司法等主题普法宣传,依托“四川普法+”宣传矩阵,运用原创普法IP形象“法博士”、典型案例等制作推出普法短视频、新媒体作品,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领域法规的知晓率与认知度。 八加强“枫桥式”商会和商会调解组织建设 持续推动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商会调解服务平台,深化“枫桥式”商会培育,发布一批商会商事调解典型案例,引导商事主体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商会调解覆盖面和影响力。 九实施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外来企业大走访活动,健全外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建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推动跨区域联动开展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切实为“请进来”的外来企业和“走出去”的川籍企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十实施小微企业法律帮扶计划 持续深化小微企业及职工法律援助,推动更多公益法律服务力量延伸服务触角,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职工优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优先指派援助律师,常态化开展省市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提高法律援助质效,用实际行动传递法治温度,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目前,“十项举措”已全面铺开,将作为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力求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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