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16时41分 来源:
各位罪犯亲属:
为了你们能与你们的家人顺利进行会见,根据监狱的相关要求,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罪犯可以会见的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见区域;
二、请自觉接受安检并存放物品,严禁将手机、照相机、摄像机、包裹等带入会见区域;
三、罪犯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
四、在会见过程中请使用普通话或四川话,不得使用隐语、暗语;
五、请不要私自传递信件、物品,不要扰乱会见场所秩序,严禁使用手机及录音、摄像设备;
六、严禁在会见区域吸烟。
以上规定,请各位家属自觉遵守,如有发生,监狱将终止您的会见。
谢谢你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