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年08月11日 16时41分 来源: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会见须知
1.凡来自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罪犯亲属,监狱按规不予办理会见;
2.近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情形的罪犯亲属,不得来狱会见;
3.必须按经监狱批准的会见日期、时间、人员办理会见,逾期或者未经预约的,不予办理;
4.来狱会见的罪犯亲属必须携带身份证件(首次会见的必须提供相应关系证明材料);
5.省内低风险地区来狱会见的罪犯亲属必须提供当日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监狱民警进行的体温检测、消毒及流行病学调查登记;凡无法提供健康码、健康码显示为黄色或红色、现场体温检测高于37.3℃、不佩戴口罩的,不予办理会见;
6.省外来狱会见的罪犯亲属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7.来狱会见亲属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监狱民警按照监狱管理制度及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的各项现场管理工作。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