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15时50分 来源:
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
罪犯监狱会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四川监狱在押罪犯会见通信实施细则》和我所相关规定,现将罪犯会见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会见范围
(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经我所批准,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二)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具体包括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三)监护人指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对未成年罪犯具有监护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四)罪犯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陪同。
二、会见时间
(一)会见时间安排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管区会见日安排(防疫期间,时间另行安排)
星期二:一管区
星期三:二管区
星期四:三管区
三、现场会见注意事项
(一)进入会见大厅人数不超过三人,非会见人员离开会见登记室,严禁聚集。
(二)进入会见大厅人员必须接受民警现场指挥及安排,遵守我所会见制度,否则不予以安排会见。
(三)会见人员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办理。
2、取号排队,按号办理。
四、会见办理
(一)会见手续
1、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
2、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会见证》办理会见手续。
3、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等会见。
(二)会见流程
1、会见登记室查验防疫手续(疫情防控期间)以及验证、办理会见手续→存放物品→接受安检→会见等待大厅等候通知→会见大厅会见→会见结束后原路返回在登记室换回本人证件。
2、若需为服刑人员存款,亲属可在会见登记室存入服刑人员个人账户,每次存款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我所已根据四川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现省内部分地区司法局(所)也已开通,欢迎各位家属至当地司法局(所)咨询及预约会见。
2、我所不接受任何物品包裹。
3、给服刑人员寄信和邮政局汇款地址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马路三段68号
某管区(服刑人员姓名)收
邮编:610043
每次汇款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成都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会见中心电话:(028)8501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