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共促社会和谐,4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视频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晟出席会议并讲话。
樊晟讲话
会上,物业专家和法律专家对《条例》立法过程、具体条文和主要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解读。省房地产业协会汇报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成都主会场现场
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历时一年半,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省人大、司法厅等单位赴多地进行了省内外立法调研,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针对物业管理中的各方主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物业管理各方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2021年9月29日,新修订《条例》颁布后,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各种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新修订《条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创新探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切期待,全力推动《条例》在我省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条例》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为新时期加强我省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规范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聚焦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工作统筹,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理顺物业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构建物业服务市场新秩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通过宣传挂图进小区、宣传标语进小区、宣传培训进企业、各方主体进讲堂等多种方式做好《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努力实现应知尽知全覆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条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要及时清理和完善物业规章文件,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性制度规定及配套标准,为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分片区对各市(州)进行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精准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推动《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省房地产业协会,四川保利物业公司、嘉诚新悦物业公司、车城佳美物业公司等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计10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