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控,减少质量常见问题,增强人民群众住宅工程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印发了《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推进实施,现将《规定》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工程质量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是为人民群众创造高质量生活的重要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住宅工程质量方面,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经由“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已经不再满足于有房住,而是要住得放心、住得舒适,对住宅品质有了更高的期望。
现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于2007年施行,对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质量投诉,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大部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已更新,验收项目的指标已经发生变化,急需更新相应的指标。同时,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若干措施》等文件,对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升住宅品质提出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我们组织对原《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重点内容
(一)细化分户验收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
增加了设计单位参加分户验收的相关要求。
(二)拓展分户验收内容
增加了成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包括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涂饰工程、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增加了公共部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屋面、楼梯间、电梯前室、通道、地下室、外墙面等公用部分的使用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等。
(三)新增加分户验收环节影像资料留存要求
验收环节应留存影像资料,包含该户户型图、验收人员举牌照片(含房号、时间等必要信息且必须保证与实际情况吻合)、验收过程照片,原则上每户验收过程照片不少于5张,并如实记录,验收合格后形成包含影像资料和验收表的该户“一户一档”电子档案(二维码)。
(四)明确了对分户验收合格判定标准
分户验收主控项目检查全部合格且一般项目检查合格点率达到90%以上的,可判定为分户验收合格。
(五)增加分户验收监督抽查比例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记录及现场实测实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随机进行比对性抽查并做好记录。抽查数量应符合:
单位工程500户以下的抽检比例不低于1.5%,且不少于6户;500户及以上的抽检比例不低于1%,且不少于8户;
每种户型至少抽查1户,顶层和底层分别不少于1户;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六)明确了分户验收资料归档保存要求
分户验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组卷,由建设、施工单位归档保存,存档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0年。鼓励使用电子文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