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各地遴选上报基础上,经专家审查、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审核、社会公示,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富顺县、合江县、平武县、广元市昭化区、阆中市、武胜县、通江县、黑水县、丹巴县、盐源县设立为四川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市、区),现予以公布。
四川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市、区)及其所在的市(州)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依法行政,以传统村落为节点,因地制宜连点串线成片,构建我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传承体系,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有效路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族宗教、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相关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文物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