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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8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1 2020年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2 2020年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3 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4 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5 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建立本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7.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9.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11.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承担贯彻执行省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省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省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举全系统之力战疫情、促发展、保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住建系统担当有为。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源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在广大居住小区筑起“最后一米”坚固防线,全力保障城镇供排水、供气、环卫保洁等正常运行。制定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应对疫情冲击、公租房及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和延期、延长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等一批实实在在的帮扶措施,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快速复苏。全省8家单位、17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彰为抗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住建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市(州)挂牌督战机制,实行省市县镇村5级联动,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及抽查工作,如期完成年度21.9万户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规范完善和信息录入等任务,全省188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创新实施凉山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检机制,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集中全系统力量啃下了全省乃至全国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最后的“硬骨头”。

3.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7315.3亿元、增长11.3%,商品房销售面积1.3亿平方米、增长2.2%、总量居全国第三。指导成都稳妥处置住房租赁企业“暴雷”“跑路”事件。化解处置“问题楼盘”438个、占总量75.3%。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深化“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家在四川”人才安居工程,将新市民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的市(州)增至10个。创新制定棚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提前完成10.48万套棚改任务。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1平方米、比全国高1.2平方米。

4.城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1860亿元、同比增长14.9%。百万人口大城市增至6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4488平方公里。污水垃圾“三推方案”1837个项目累计完工1749个,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5.2%、99.8%。深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7%。累计建成海绵城市653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1148.5公里。“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新(改)建公厕4893座。105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部竣工。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54.3%,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2715吨/日。排查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1.3万个、进度居全国前列。3市2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达标)市县村镇9个。

5.村镇建设取得新进展。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狠抓乡镇污水垃圾治理,除三州外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覆盖率达90%,垃圾处理体系覆盖91.9%的行政村,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增至9个。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一阶段任务,排查经营性农房26.5万户。探索建立“数字农房”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农房设计下乡”取得积极进展。报请省人大审议通过《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甘孜州入选全国首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州。

6.建筑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在全国率先建立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6万亿元,支柱产业地位持续稳固。加快建设组织模式和建造方式改革,制定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遴选156家企业和125个项目开展试点,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85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22%。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规范工程检测市场秩序。建成全省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监测系统,实现扬尘实时在线监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实现平稳过渡。

7.城市更新与治理稳步推进。建立“五个一”机制,出台10条支持措施,全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219个、46.5万户,总量居全国第三。出台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效激发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消防安全等社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实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出台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引导户外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时为户外经济“解困松绑”。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指导成都、遂宁2个国家样本城市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8.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企业资质审批、职(执)业资格认定等高频办理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房地产领域率先实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程保函和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工程建设招投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9.川渝住建领域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设立“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绿色通道”,在全国率先实现跨省域住房公积金信息数据直联共享。设立“住房保障一体化绿色通道”,提供两地跨区域申请公租房办理服务,推动两地住房保障资格互认。建立“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跨省域房地产项目和房源信息共享。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互认、信息对接互动,共同举办首届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成立川渝建设职教联盟。

10.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打下坚实基础。坚持全省“一盘棋”,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中统一调配全系统力量。推动解决住建领域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示范工作,完成省级9个制定和调研类立法项目。持续开展王卫南、李大军、黄兴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帮扶三年计划,累计培训1500人次。14家厅属行业协会实现脱钩。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二级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

2. 四川省建设建材工会委员会

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4. 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5.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

6. 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

7.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外建管处

8.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9.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

10.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11.四川省建设科技情报站

12.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1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4.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15.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16.四川省电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校

17.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18.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4,500.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9.73万元,下降0.71%。主要变动原因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白江校区基建项目支出按照工程进度安排预算资金,2020年该基建项目已近尾声,因此收支数较2019年均有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3,8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7.10万元,占74.39%;事业收入13,541.53万元,占21.22%;其他收入2,801.26万元,占4.3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2,38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08.29万元,占56.28%;项目支出27,278.00万元,占43.7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477.1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42.44万元,增长22.8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新增信创工程项目,因此财政拨款收支较2019年均有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1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842.44万元,增长22.8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新增信创工程项目,因此财政拨款收支较2019年均有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7.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23万元,占0.41%;教育支出(类)33,893.23万元,占71.39%;科学技术(类)支出5.4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3.04万元,占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74万元,占0.75%;城乡社区支出10,861.56万元,占22.88%;住房保障支出723.90万元,占1.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0万元,占0.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477.10万元,完成预算87.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43万元,完成预算9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内设的政府主权外债项目省级项目协调机构由于疫情原因调整了工作任务,压减了部分项目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29万元,完成预算84.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厅机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等单位2020年信创工程未实施完毕,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实施。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预算7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在保证完成扶贫任务的同时,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节约了相关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9万元,完成预算99.2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0,252.42万元,完成预算8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BIM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包含了装修改造工程,由于施工劳动力不足导致工程进度滞后,2020年项目资金未全部支付;此外,该院的产教深度融合平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程序尚未完结,因此截至2020年底未全部支付。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及压减培训费等因素影响,厅机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等单位调整压缩了培训计划,大幅减少了培训支出。

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34.15万元,完成预算9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系基建项目,须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9.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43.44万元,完成预算99.7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6.10万元,完成预算94.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等单位年中发生人员调出、退休、去世等事项,人员减少,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未执行完毕,年底由财政厅统一注销。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65万元,完成预算98.6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8.64万元,完成预算99.9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6.36万元,完成预算99.5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35万元,完成预算98.6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02万元,完成预算99.7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97.41万元,完成预算92.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等单位按照要求年中压减了会议、差旅等支出,剩余资金年底由财政厅统一注销。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865.03万元,完成预算50.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厅机关、厅驻外建管处等单位部分工作任务临时调整或取消,项目预算未执行完毕,剩余资金年底由财政厅统一注销。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7.11万元,完成预算90.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服务中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节能减排的规定,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压减了开支。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预算6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0年信创工程未实施完毕,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实施。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9.59万元,完成预算7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省城乡建设研究院、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单位部分项目取消或延缓实施,预算未执行完,剩余资金年底由财政厅统一注销。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7.93万元,完成预算98.2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8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年中发生人员调出、去世等情况,购房补贴预算未执行完,剩余资金年底由财政厅统一注销。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1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6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34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05万元,完成预算64.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厅出国计划取消或暂缓实施,同时接待国内来访也受疫情影响减少,此外,我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严控经费,加强车辆管理,较好地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25万元,占9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0万元,占9.7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2.6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国外疫情影响,2020年所有出国计划取消或暂缓实施。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5万元,完成预算81.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7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厅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继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因此公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保障的公务用车共有2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公务用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2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领域脱贫攻坚、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巡检、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排查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7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下降2.79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国家部委及其他兄弟省市来川调研交流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也相应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80万元,主要用于住建部来川调研督察工作、省外相关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8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川开展特色城镇调研0.18万元,接待住建部开展工程质量监管工作0.15万元,接待重庆市住建委赴我厅对接沟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事宜0.12万元,省教育厅宣思处教育协调小组对新疆内派教师进行年度工作考核0.13万元、西华大学来我院土木系调研0.13万元、与成都鑫鸿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合开展造价实战培训0.05万元、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交流学习来访0.12万元等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28万元,比2019年减少53.57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及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我厅机关及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进一步精简了差旅、培训、会议等公务活动,努力压缩了相关开支,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9.50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服务、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专用网络租赁,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图书购置、教学楼及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教学专用设备购置,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住建领域人员考试考务等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环保督察涉住建领域整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公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总体合格。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科学合理设置了评价方法和指标设计,评价流程规范,实现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总体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项目”、“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较好,未发现重大错报、漏报问题,但还存在指标体系的选择与完善方面还未能做到与行业实际紧密联系,评分不够仔细严谨等问题。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2020年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8.25万元,执行数为185.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8%。通过项目实施,编制适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标准及技术导则,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实效渠道,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现标准转化,促进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①项目预算由处务会决议直接确定,未建立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机制,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有待加强。②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仅有一个总体目标,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加强对业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严格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

(2)四川建筑职业学院2020年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00万元,执行数为2105.01万元,完成预算的67.9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学院的办学实力,提升教学质量、创新能力、办学效益和带动能力,将促进增加在校学生3000人,学生实训达到35000人•天/年,社会培训达5000人•天/年;三年就可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1800人;每年承担兄弟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人次可增加30%以上;每年技能培训、职业鉴定人次可增加1000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未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办法设置财务核算科目,仅设置建设单位管理费、本年预算拨款和勘察设计费三个科目核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均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设置修改科目核算,以便直观管理和控制各项费用预算,为及时、准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垫定核算基础。

(3)四川建筑职业学院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12万元,执行数为1,756.18万元,完成预算的60.31%。通过项目实施,对学院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实训室等进行改造建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文化建设,提高我院硬件水平,增强文化知识传播宣传,使学院更好地开展得教学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与综合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①该项目中个别经费合同存在超进度支付的情况。②该项目中个别项目方案实施进度缓慢,已超合同约定期限。③该项目中存在个别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从而导致年末未能完成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合同审查与进度监督,严防超进度付款的行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度缓慢的事项进行调整。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绩效目标申报指导,开展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意识。

(4)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4.75万元,执行数为3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9%。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省特殊岗位人员考试考务建筑有关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正常运转,特殊岗位人员考试包括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等。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绩效数量目标设置不严谨,数量指标设置不符合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对类似的项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5)四川省电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校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0万元,执行数为648.03万元,完成预算的81.00%。通过项目实施,着力推动电大“系统建设拓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现状及特点,从招生宣传、生源拓展、咨询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做大2020年招生工作,提升电大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目标设置单一,不能全面反映联合办学项目质量和效果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设置细化目标,加强绩效管理政策宣传,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确保编制的绩效目标科学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1个专项项目、5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2020年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1)、《2020年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2)、《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3)、《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4)、《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等二级预算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规划设计、建设类人才培训考试考务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相关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政府主权外债项目省级项目协调机构(省政府城建环保水资源规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专家服务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扶贫等工作经费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务用车大修等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教育事业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教育事业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教育事业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用于专项科研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保障机关及本单位运转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于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监管方面的支出。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住房城乡建设厅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目前我厅机关共有16个处室,19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17个,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17个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建立本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省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省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7.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9.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公园城市建设。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11.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承担贯彻执行省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省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全厅本年年末实有人数899人,其中:在职人员871人,离休人员2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我厅财政资金当年收入63,819.8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77.10万元、事业收入13,541.53万元、其他收入2,801.2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厅财政资金支出62,386.3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7.10万元、事业支出及其他支出14,909.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5,108.30万元,用于保障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7,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完成全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全面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建筑强省战略、打好住房脱贫攻坚战、推进扶贫新村建设、城管执法办案、招投标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广、建筑标准图集编制修编发行、建设工程造价清单计价定额修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省建设行业人才岗位培训、考核、注册、咨询、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监督管理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我厅2020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编制口径及有关要求,依据我厅2020年工作任务测算,提前细化专项预算,按时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的报审工作。同时,按照财政厅的编制口径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我厅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编报,绩效目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审核通过情况良好。2020年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30个,其中涉及数量指标72个,完成数量指标53个。

2.预算执行情况。我厅2020年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虽受疫情影响,仍然实时督促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合规使用资金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在6月、9月、11月的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25.76%、54.92%、62.11%。同时,我厅按规定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了监控情况报告。2020年我厅财政资金结余注销6,613.99万元。

2020年,我厅加强了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的支出控制,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非定额日常公用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共计1239.54万元,决算共计971.89万元。

3.完成结果情况。2020年我厅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87.97%。在审计、财政检查中,发现了1个部门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2020年当年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2020年,我厅均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在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2.整改反馈。我厅积极应用绩效结果,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根据上年度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安排预算时对相应单位和项目的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厅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总体合格,自评为79.59分。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低,年底结余注销资金较多。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年中绩效监控时未及时申报调整相应指标,导致年末未达到相应指标或超出指标30%以上。

3.部分专项资金拨付进度较低,个别绩效目标未完成。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督促单位年初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年中加快预算执行,避免出现注销资金较多的情况。

2.加强督促单位年初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年中及时调整相应指标。

3.加大对拨付进度较低市(州)的督促指导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附件2  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主要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3个方面。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协同推进改造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申报纳入国家改造计划并指导各地推进实施。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和牵头负责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设立项目。201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自下而上申报,经联合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向国家三部委报送了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以此作为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的依据。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46号)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等,为支持地方做好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性工作,中央财政设立补助专项资金。

(3)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办综〔2019〕28号)文件,2019年成都市参与申报并成功入围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四川省省级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发〔2020〕214号)确定绵阳、南充、宜宾、泸州4市为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2019年10月,四川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等相关规定,修订出台了《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9〕23号),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支持方式。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基本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按照各地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采用因素法,按照核定的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成都、绵阳、南充、宜宾、泸州5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全省完成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4193个、462771户;完成城市棚户区开工改造104824套、发放租赁补贴51543户、新筹集公租房2673套;成都市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低于3万套、盘活存量房源数量不低于3万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企业数量不低于12家,绵阳、南充、宜宾、泸州4市分别新建改建租赁住房数量不低于0.04万套、盘活存量房源数量不低于0.03万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数量不低于1家。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组织各地申报过程中,遵循自行而上、逐级自愿申报的原则,确保了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在两次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市(州)核对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此次绩效自评。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93692万元,其中: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93661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20081万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80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40505万元,其中: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56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76505万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8000万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均按要求全部下达。至2020年底,中央财政资金已执行266706.6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已执行91400.9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具体由县(区)住建部门牵头实施,各地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项目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日常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项目管理,并配合省财政厅、审计厅开展对各地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数量指标:2020年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计划改造小区4193个、462771户。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已进场施工和完成改造工作共计4221个、465889户,均完成目标数的100.7%,超额完成任务。

质量指标:我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范标准,强化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市(州)认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做好工程验收工作,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功能,对改造成效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价。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7批赴12个市(州)现场检查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监察等部门检查抽查未发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进场施工和完成改造工作共计4221个、465889户,实现了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小区当年开工率100%的绩效目标。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

数量指标:2020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10.5万套,完成目标任务10.48万套的100.3%;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4万套,完成目标任务2.7万套的275%;新筹集公租房开工2673套,完成目标任务2673套的100%。2020年全省共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6.17万户,完成目标任务5.15万户的119.64%,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质量指标:按照《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川建保发〔2020〕3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7号)要求,坚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属性,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原则,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通过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监督等措施,加强质量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房屋质量安全。2020年各级各部门质量安全检查抽查未发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也未接到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

数量指标:2020年成都市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合计3.14万套,完成了上级下达的3万套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2019-2020两年向成都市下达新建改建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总数为5万套,两年实际动工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合计4.02万套,尚有0.98万套房源缺口。成都市盘活存量住房用于租赁6.16万套,超额完成盘活存量3万套的目标。成都市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较上年新增12家,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企业目标完成率为100%。绵阳、宜宾市均完成新建改建租赁住房400套、盘活存量房源300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家的目标任务;南充市完成新建改建租赁房源300套、盘活存量房源256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家;泸州市完成新建改建租赁房源165套、盘活存量房源538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家。

时效指标:开工目标完成率达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四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将改造群众居住条件放在首位,坚持“三问于民”,充分尊重群众主人翁地位。改造前问需于民,采取逐户上门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收集改造意愿,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中问计于民,按照“一区一策”原则,与小区居民共同拟定改造内容,确定改造项目,积极推动水电气、绿化、停车、无障碍、垃圾收集等群众急难盼愁问题解决;改造后问效于民,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竣工验收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被改造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抽样对被改造小区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受访对象对改造工作认可度较高,认为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和小区环境、完善了小区功能,受调查小区满意度均高于90%,高于满意度≥80%的目标。

2.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面。

2020年筹集公租房63.9万套,在保60.7万户,分配入住率达到95%。公租房实物在保家庭60.5万户,发放租赁补贴6.2万户,建立轮候制度的市(州)报送轮候家庭1.8万户,故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达到97%。

参与调查的受访对象对政府实施的棚改工作表示比较满意,认为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满意度达80%以上。参与调查的受访对象表示支持和拥护住房保障政策,认为保障政策实施效果较好,很好地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尤其重点保障了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满意度达80%以上。

3.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

新增住房租赁房源的投入使用,有效缓解了租赁市场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新增房源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率达到100%,5市财政补助项目纳入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管理。

通过向市场投入优质住房租赁房源,满足广大租客对于实用性、舒适性等方面的深度居住需求,使群众居住生活品质得到有力提升,受到新市民、年轻人、农民工的喜爱和欢迎,5市满意度均在80%以上,达到预期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立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制度完备,项目实施中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目标完成情况和效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部分目标未完成。南充市完成新建改建租赁房源300套、盘活存量房源256套,泸州市完成新建改建租赁房源165套,未完成目标。我厅已通过约谈、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两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完成目标。

二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拨付不理想。成都、绵阳、南充、宜宾和泸州5市资金拨付进度不理想,预算执行较低。我厅已通过发函、约谈、调研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评价和审计等工作,推进问题整改和项目实施。

附件3-1  2020年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四川财政职业学院选拨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组,对2020年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通过采取座谈调研、资料查阅、统计分析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汇总整理,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川委办〔2018〕2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建镇发〔2018〕905号)、《四川省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2020年度安排预算资金188.25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用于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主要实施内容为《四川省农村现代夯土墙居住建筑技术规程》、《四川省轻钢网构轻质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等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专项体检技术导则》等4个技术导则。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组参考“2021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川财绩﹝2021﹞6号),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仅根据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特点调整修改指标解释,项目效果指标暂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改造)”、“民生保障”和“课题研究(规划编制)”三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修正。指标总分95分,预留5分特性指标由被评价单位提供,以提高评价与实际相符度,当被评价单位未提出个性指标建议时作不适用处理,按百分制对得分予以折算。

三、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通过项目实施,加快了四川省把握国家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大意义,积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重要目标任务,编制适合我省省情的地方标准及技术导则,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实效渠道,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现标准转化,促进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通过评价也发现,项目存在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有待加强、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升等问题。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80.19分,按百分制折算得分为84.41分,主要扣分因素为项目决策程序不够科学及个别子项延期或未完成。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得分14.5分,得分率72.5%)

1.程序严密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拟编制《四川省农村现代夯土墙居住建筑技术规程》、《四川省轻钢网构轻质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等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专项体检技术导则》等4个技术导则。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资料,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4个技术导则是由标准定额处组织召开处务会进行讨论确定,未见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程序严密性较完善,但仍有待提升,分值标准5分,得分3分。

2.规划合理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与省住建厅中长期规划相符,规划合理。分值标准5分,得分5分。

3.目标合理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仅有一个总体目标,评价组未见《四川省农村现代夯土墙居住建筑技术规程》、《四川省轻钢网构轻质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等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专项体检技术导则》等4个技术导则的具体项目目标。分值标准5分,得分1.5分。

4.制度完备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的制度按照部门项目相关制度执行。分值标准5分,得分5分。

(二)项目管理(总分15分,得分15分,得分率100%)

1.分配合理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预算资金是经财政财评后确定,188.25万元资金在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4个技术导则中分配合理,分值标准5分,得分5分。

2.使用合规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在资金使用中按合同和相关要求支付,资金使用合规。分值标准5分,得分5分。

3.执行有效

实施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4个技术导工作均填写了《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请表》,并与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分值标准5分,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20分,得分17.96分,得分率89.8%)

1.目标完成

(1)数量目标

项目内容包括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4个技术导共计22项,经评价核实共计有18项在2020年完成,2项(《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在2021年完成,1项(《四川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估技术导则》)至今未通过验收。分值标准5分,得分4.32分。

(2)质量指标

项目内容包括实施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4个技术导则共计21项,经评价核实共计有18项在2020年完成,2项(《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在2021年完成,1项(《四川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估技术导则》)至今未通过验收。分值标准5分,得分4.32分。

2.完成及时

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4个技术导则均需在2020年完成,经评价核实共计有18项在2020年完成,2项(《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在2021年完成,1项(《四川省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评估技术导则》)至今未通过验收。分值标准5分,得分4.32分。

3.违规记录

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4个技术导则在2020年未接受相关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工作,无违规记录。分值标准5分,得分5分。

(四)项目效果(总分40分,得分32.73分,得分率81.83%)

1.效果及效益指标完成率

当年22项内容当年完成18项。已实施的项目为促进地方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规范新技术才材料使用;生态效益指标: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标准的建立与导则的执行为规范新技术材料使用、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分值标准15分,由不适用的调查问卷指标调入5分,调整后分值20分,得分16.36分。

2.可持续性

22项内容当年完成18项。已实施的项目为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测技术等提供标准或参照标准,有利于促进地方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分值标准15分,由不适用的调查问卷指标调入5分,调整后分值20分,得分16.3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有待加强

项目确定由处务会决议,未见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制度,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升

省级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工作仅有一个总体目标,未见《四川省农村现代夯土墙居住建筑技术规程》、《四川省轻钢网构轻质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等1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与《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专项体检技术导则》等4个技术导则的具体项目目标,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待提升。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是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或项目设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科学性、方案实施的可行性、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是提高项目预算资金实施绩效的有效有段。建议对一定金额以上的项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指导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指导项目实施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根本依据,建议加强对业务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严格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进一步提高业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

(三)建立部门预算项目标准体系

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探索建立部门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制定和调整标准的依据;加快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

附件3-2  2020年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选拔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组,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建院)2020年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依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座谈调研、现场踏勘、资料查阅、统计分析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汇总整理,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四川建筑职业学院2020年度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安排资金900万元,该项目为续建项目。2018年9月18日,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川发改社会函〔2018〕1223号)批复同意建设四川建筑技术学院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总建筑面积20141平方米,主要为实验实训用房等,配套建设相关公用附属设施,配置实验实训专用设施设备240台(套),建设工期22个月。项目总投资82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11万元,工程建设费946万元,设备投资500万元,预备费3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安排,不足部分由学院自筹。招标核准意见为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招投标实施情况。2019年5月,四川建筑职业学院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实训楼”)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并于完成备案,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566.49万元。中标工期400日历天。2020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训楼深化设计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控制价629万元,中标价607万元。2020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训楼高压配电工程施工单位为四川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控制价130万元,中标价119万元。

二是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于2019年7月31日开工,截至2020年底,账面反映项目已完成投资5405万元。根据项目单位提供资料,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交工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控制价6411万元,预计结算价为621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费用中标价5567万元,预计结算金额5500万元;实训室深化设计装修费用中标价607万元,预计结算金额600万元;高压配电工程中标价119万,预计结算金额1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概算控制价946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发生560万元,预计总费用约800万左右。

(三)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项目累计到位资金6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5,000万元(2019年到位3000万元,2020年到位20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2019年300万,2020年200万),自筹资金900元(均为2020年安排)。

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900万元(均为自筹资金),未见项目安排论证资料。实际到位资金3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0万元,自筹资金900万元)。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正办理中,2020年中央按计划下达2,000万元转移支付预算已完成1,905.01万元,中央资金年度节余94.99万元,拟用于支付工程结算后的工程款,省内财政资金安排200万元预算已全部执行完毕,自筹资金90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四)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学院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成总建筑面积约20,141平方米,其中实训楼建筑面积为19,996.42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机房建筑面积为144.3平方米,保障教学实训工作正常开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参考“2021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川财绩﹝2021﹞6号),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仅根据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特点调整修改指标解释,项目效果指标暂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改造)”、“民生保障”和“课题研究(规划编制)”三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修正。指标总分95分,预留5分特性指标由被评价单位提供,以提高评价与实际相符度,当被评价单位未提出个性指标建议时作不适用处理,按百分制对得分予以折算。

三、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总分95分,评价得分80.87分,按100总分折合得分85.13分,主要扣分原因是绩效目标设定将项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混淆,导致当年绩效目标不清晰,缺乏对当年绩效目标的可考核性;未建立项目预算评估制度,预算安排与实际需求存在差异。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得分16分,得分率80%)

1.程序严密。指标分值5分,得分4分。扣分原因是: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及相关解释,项目预算安排未实施事前可行性论证程序。但该项目是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履行了基本建设论证审批程序,于2018年9月18日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正式立项。

2.规划合理。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该项目符合学院发展规划并通过论证审批程序。

3.目标合理。指标分值5分,得分3分。该项目属跨年度基本建设项目,但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绩效目标一致,无法对年度实施内容的绩效开展相应的考核。

4.制度完备。指标分值5分,得分4分。学院制定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建筑工业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楼)建设管理制度》等管理办法,但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未制定论证评估制度,预算安排与年度资金需求存在差异。

(二)项目管理(总分15分,得分10分,得分率66.67%)

1.分配合理。分值标准5分,得分0分。该项目自有资金年度预算结转结余率100%。

2.使用合规。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现场评价抽查,工程款支付依据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造价审核人、造价复核人、后勤基建处、财务处、监审处、分管副院长、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支付,未见不符合制度规定情况。

3.执行有效。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现场评价抽查未发现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2018年9月20日,学院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比选网站上,通过抽签确定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社会函﹝2018﹞1223号”批复要求,履行了招标程序。

(三)项目产出(总分20分,得分18.87分,得分率94.35%)

1.目标完成

一是数量指标。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因未设置当年预算绩效指标,系根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评价,截至2020年底,项目新建完成实训楼一栋20,141平方米(含发电机房),局部5层。

二是质量指标。指标分值5人,得分5分。根据建院提供资料,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各个分项全部合格,投入使用后将为学校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实训学习环境。

2.完成及时。指标分值5分,得分3.87分。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评价,2018年9月18日批复项目建设,建设工期22个月,即应于2020年7月交付使用,实际于2020年12月底办理竣工验收,略滞后于批复计划建设期。

3.违规记录。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建院解释,该项目尚未接受过相关审计、监督检查。

(四)项目效果(总分40分,得分36分,得分率90%)

功能性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配套性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可持续性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根据学院说明,通过该项目新建或改建实训中心、教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促进增加在校学生3000人,学生实训达到35000人•天/年,社会培训达5000人•天/年,使学院的办学实力更强,特色更加鲜明,教学质量、创新能力、办学效益和带动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成为立足四川、辐射西南、影响全国的建筑工业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三年就可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1800人。每年承担兄弟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人次可增加30%以上;每年技能培训、职业鉴定人次可增加1000人次。促进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数量提升20%以上;建成覆盖土木、工程造价、BIM、园林施工、轨道交通等在内的一批技术中心和基地。

受益对象满意度。根据建院解释,年初设定了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但未设置满意度调查表并开展相应调查,实际是根据学院设置的意见箱,无对该项目提出相关意见即视为满意,评价组认为无法支撑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按0.6给予基础得分,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申报与当年项目实际需求缺乏相关性。该项目混淆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差异,将总体目标作为年度目标,当年资金安排与年度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导致自有资金执行率为0。

(二)项目预算评估论证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本次评价发现,建院项目立项阶段无专业论证和评估制度,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低于预期,预算执行效率低。

(三)财务核算科目设置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办法。财务核算安排专人设置项目辅助账核算,但科目未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办法执行,仅设置建设单位管理费、本年预算拨款和勘察设计费三个科目核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均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核算。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项目支出应实行项目库管理,并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

(二)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绩效目标申报指导,开展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培训,提高全员绩效管理意识。

(三)建议基本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设置科目核算,以便直观管理和控制各项费用预算,为及时、准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垫定核算基础。

附件3-3  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选拔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组,对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建院)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组依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座谈调研、现场踏勘、资料查阅、统计分析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汇总整理,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四、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包括后勤维修、公共机房建设、多媒体教室改造、学生处项目、保卫处项目、产教融合项目现代测绘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机房设备扩容、实训室改扩建-1+X试点、BIM技术中心、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国家级“金课”课程、新型教材建设等11个子项,年初申报预算资金2,912万元,均为财政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后勤维修项目。年初51万,合同金额161.5万,财政资金51万已支付。主要用于更换德阳校区学院主干道路灯及部分景观路灯。改造维修两个公共卫生间和更换图书馆厕所水箱。成都校区部分人行道铺设块料。方便师生校区内日常使用。

2.公共机房建设。年初预算240万,合同金额236.6562万,实际支付236.6562万,结余金额3.3439万。因原计算机系统老旧,该公共建房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打造学院计算机公用机房,无法完成部分考试。购置打造教师教学视屏系统6套,学生双人位专业实训台系统300套等,改善基础硬件设施。

3.多媒体教室改造。年初预算331万元,合同金额325.875万,实际支付325.875万,结余金额5.125万。该经费主要用于打造45间一体化多媒体教室改造,71间普通多媒体教室改造,1间研讨型智慧多媒体改造。

4.信息技术中心机房设备扩容。年初预算170万元,合同金额166.8万,实际支付166.8万,结余金额3.2万。主要用于5台超融合一体机扩容,日志审计设备一套,堡垒机设备一套,校园网SDN控制器一套,数据中心交换器扩容一套,VPN服务点位扩容500个。

5.保卫处项目。年初预算55万元,合同金额50.995万,实际支付50.995万,结余金额4.005万。主要用于德阳校区宿舍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摄像头367台、网络硬盘录像机7台,监控机硬盘40块等设备,保障监控系统政策运行。

6.产教融合项目现代测绘技术中心。年初预算101万元,合同金额98.9602万,实际支付98.9602万,结余金额2.0398万。主要用于采购工程检测三维仿真实训系统一套、数据处理工厂1台、高清教学摄像头3个、便携式微型投影仪2个、地下管线探测仪2个、普通光学水准仪30台等。

7.BIM技术中心。年初预算1100万元,合同金额1078.8512万,实际支付232.65536万,结余金额21.1488万。BIM技术中心的建设内容包括两个部分:①对10#教学楼按照技术中心要求进行功能改造及装修,②购置BIM相关设备,最终建成兼具实训功能和对外服务功能的技术中心。根据项目单位解释,项目滞后的主要原因为:自合同签订以来,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对部分非承重墙体进行了拆除改造,对卫生间进行改造升级,对特色实训室进行功能化装修。在装修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内容繁多且每项工程量小,加之国内建筑市场十分繁荣,导致施工人员组织和周转材料租赁均十分困难,工程进度滞后,已超合同交付日期。2020年已支付第一笔预付款,用于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改造装修工程。预计2021年7月装饰工程完工支付第二笔款项,9月项目完工支付第三笔款项,2021年底前完成试运行后支付第四笔款项。

8.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年初预算372万元,合同金额370.46万,实际支付11.874万,结余金额1.54万。该项目主要用于结构技术中心产教融合平台创建。因拟采购设备在动态响应性能、测试精度、数据可靠性、长久使用稳定性等方面要求较高,国内同类产品无法满足;同时结构技术中心现有结构拟动力系统及数据采集系统均采用进口设备,就仪器设备的兼容性及匹配度而言,进口设备更具优势。鉴于以上原因,同时该类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禁止或限制产品,该项目提出进口设备采购需求:①土木结构多通道测试系统(1套);②高速动态数据采集系统(2套)。因此,结构技术中心产教融合平台(一期)采购项目最终分为3个包来组织实施,具体为:第1包:土木结构多通道试验系统1套,采购预算282万元;第2包:高速动态数据采集系统2套,采购预算50万元;第3包:动、静态数据采集系统1套,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第1包和第2包涉及进口设备采购。

该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低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第1包和第2包涉及进口设备采购,其供货周期明显长于国内生产设备,同时由于中标单位无法按时提供资金支付所需的发票,导致项目单位无法付款。二是第3包中标单位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提供发票时,因临近2020年底,学院财政数据平台已关闭,无法执行本年度资金支付。

9.专业群教学资源库平台及教材课程资源建设。年初预算264万元,合同金额263.54万,实际支付263.54万,结余金额0.46万。主要用于打造建设专业群资源库运行平台1套,专业群资源库核心课程以及其他重点课程建设23门。

10.学生处项目。年初预算58万元,合同金额56.82万,实际支付56.82万,结余金额1.18万。主要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物资采购、2个心理健康工作站建设(国际技术教育学院、铁道工程系)、校内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场地。从心理健康教育入手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11.实训室改扩建、1+X试点。实验室改扩建及1+X试点项目为非采购项目,预算经费17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1+X试点学生费用、条件建设,以及实验实训室的改扩建及功能调整搬迁等。其中1+X试点培训、学生费用等共77.1406万元,实验实训室的改扩建及功能调整搬迁攻共计92.85942万元。该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之一,根据建院财务提供数据显示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预算资金2,91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金实际支出1,756.18万元。详见下表:

各项资金占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各项资金执行率如下表所示: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资金投入2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2420万元,非政府采购492万元,政府采购及非政府采购资金比例如下图所示:

其中政府采购项目已支付1265.82万元,资金执行率52.31%,非政府采购项目已支付49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通过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实训室等改造建设、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及文化建设,提高我院硬件水平,增强文化知识传播宣传,使得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学生心理素质日益提高。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组参考“2021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川财绩﹝2021﹞6号),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仅根据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特点调整修改指标解释,项目效果指标暂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改造)”、“民生保障”和“课题研究(规划编制)”三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修正。指标总分95分,预留5分特性指标由被评价单位提供,以提高评价与实际相符度,当被评价单位未提出个性指标建议时作不适用处理,按百分制对得分予以折算。

三、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总分95分,评价得分64.62分,按100总分折合,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得分68.02分,主要扣分原因是项目决策程序不够严密、预算执行进度低和部分绩效目标未按时完成。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得分7.88分,得分率39.4%)

1.程序严密。指标分值5分,得分0分。扣分原因是: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及相关解释,学院未制定项目立项评估制度,项目未实施事前可行性论证程序。

2.规划合理。指标分值5分,得分3分。该项目共11个项目预算2912万元,其中BIM技术中心项目预算1100万元,整体方案实施进度缓慢,导致工期延迟,已超合同约定期限还未能交付。

3.目标合理。8个数量指标,完成3个,完成率37.5%。从数量指标完成个数方面完成不好,其中个别未完成数量指标的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已超合同约定期限,且造成预算执行进度不高。指标分值5分,得分1.875分。

4.制度完备。指标分值5分,得分3分。项目立项评估制度未建立。

(二)项目管理(总分15分,得分10.06分,得分率67.07%)

1.分配合理。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0.06分。该项目预算结转结余率39.64%,根据指标计算公式,指标得分=(1-结转结余率-0.1/0.3)。

2.使用合规。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现场评价,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执行学院相关规定,填报了绩效目标,未见不符合制度规定情况。

3.执行有效。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现场评价,评价单位制定了项目采购审批程序、采购合同签订审查、验收等制度,经抽查,未发现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

(三)项目产出(总分20分,得分15.52分,得分率77.6%)

1.目标完成

一是数量指标。指标分值5分,得分1.875分。该项目申报数量指标8个,实际完成3个,完成率37.5%,得分=37.5%*5=1.875。

二是质量指标。指标分值5人,得分5分。根据建院提供资料,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均通过了相应的验收。

2.完成及时。指标分值5分,得分3.64分。该项目包括子项目11个,实际完成8个,按完成项目个数比例计算及时性。

3.违规记录。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建院提供资料,无违规记录。

(四)项目效果(总分40分,得分31.17分,得分率77.93%)

1.功能性。满分10分,得分9.17分。该项目包括11个子子项,其中8个已经完成,根据建院提供资料,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基本实现了计划功能。如:

公共机房建设、多媒体教室改造和信息技术中心机房设备扩容项目,一是为解决原有PC故障率高,频繁中病毒的问题,二是为简化多媒体教室流程;三是为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实施完成了45间一体化多媒体教室、71间普通多媒体教室的改造,统一使用云桌面系统,加入电子门禁卡设备;私有云平台新增5台2U计算设备,新增1台日志审计、1台堡垒机网络安全设备。公共机房建成投入使用以来,进行了从计算机基础课程到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和部分对外社会服务考试,相关老师反映良好,设备运行正常。

2.配套性。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6分。扣分原因主要是BIM技术中心项目实施缓慢,项目实施已超合同约定期限。

3.可持续性。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根据建院提供资料,未见资产后期管理维护缺失的情况。

4.受益对象满意度。根据建院解释,年初设定了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但未设置满意度调查表并开展相应调查,实际是根据学院设置的意见箱,无对该项目提出相关意见即视为满意,评价组认为无法支撑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按0.6给予基础得分,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本次评价发现,建院项目立项阶段论证不充分,可行性研究科学性有待加强,有项目储备评估制度,但执行不够好,导致项目实施效果和进度低于预期,预算执行效率低。

(二)个别经费合同约定支付进度与项目实际进度不同步。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规划教材建设等工作与硬件建设和条件建设不同,需要资源制作、教学设计和数轮试用和实践等特殊要求,其培育和建设周期较长,资金使用产生成果和发挥绩效的时间段会较长,且仍有失败风险,故一般一年以内无法实现资金的绩效目标。项目经费已全部支付,超过项目实际进度。

(三)个别项目方案实施进度缓慢,已超合同约定期限。一是BIM技术中心项目预算1100万元,实际支付323.65万元,在实施过程中方案进度缓慢,合同约定最迟应在2021年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和正常交付使用。截至本次评价日,项目执行进度约为30%(该进度值的获取无书面支撑材料,根据项目单位口头说明)。二是产教深度融合平台项目预算372万,2020年实际支付11.8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仅为3.19%。

(四)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准确性有待提高。本次评价发现,一是个别绩效目标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如监控摄像头不低于600只,实际仅为367只,根据了解系目标申报业务沟通不畅所致。二是个别指标存在项目交叉误填报,如本项目中数量指标“教材开发(3本)”系其他项目内容。导致按该指标考核未完成。

六、相关建议措施

(一)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审核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项目支出应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并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

(二)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绩效目标申报指导。开展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培训,提高全员绩效管理意识。

附件3-4  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选拔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组,对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组依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座谈调研、资料查阅、统计分析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汇总整理,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岗培中心)承担了全省特殊岗位人员考试考务有关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特殊岗位人员考试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75万元,实际支出67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84.98万元,主要用于机考委托业务服务、职工巡考差旅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买服务,财政资金结余7.95万元于年末注销。总体完成较计划目标有较大突破,但由于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影响,绩效评价分值为85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度岗培中心组织专家对“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题库进行了修订扩充,对考试报名和证书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全年共计组织建筑施工“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4次,报名参加考试共计23.26万人次、实际参考21.60万人次、参考率93%,考试合格12.00万人次、合格率56%。

(三)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支出共计67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394.75万元,财政资金实际支出386.8万元,结余注销7.95万元(均为差旅费);自有资金年初预算为0,年中追加自有资金200万,实际支出284.98万元。财政资金预算394.75万元执行情况如下:差旅费预算7.9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劳务费预算7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委托业务预算360万元,实际支出36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预算19.8万元,实际支出19.8万元;实际支出386.8万元,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97.99%。

(四)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岗培中心提供项目2020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及完成情况,年初申报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等指标,自评基本完成。但部分指标因未量化或细化不够,无法对考核内容进一步核实,如: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影响和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影响为“提高”,考试完成质量为“良好”;此外数量指标实际与计划存在较大偏差,原为8,无指标单位,实际完成为23.26万人次,若原指标值为8万人次,则实际完成为计划值的2.9倍;成本控制指标无法体现成本控制功能,预期指标值为“严格按照协议支付”。详见下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组参考“2021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川财绩〔2021〕6号),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仅根据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特点调整修改指标解释,项目效果指标暂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改造)”、“民生保障”和“课题研究(规划编制)”三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修正。指标总分95分,预留5分特性指标由被评价单位提供,以提高评价与实际相符度,当被评价单位未提出个性指标建议时作不适用处理,按百分制对得分予以折算。

三、评价结论

根据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现场评价资料和数据统计分析,结合指标体系打分表及总体目标完成值情况,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6.32分。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得分14分,得分率70%)

1.程序严密。指标解释要求开展事前评估或评估论证,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未做事前评估,指标分值5分,岗培中心自评得分3分,评价组复核得分3分。

2.规划合理。该指标中存在一项不合理,得分权重为0.8。自评得分5分,评价组复核得分5分。

3.目标合理。指标解释要求目标完整(分3),目标清晰量化细化(2分),该项目存在目标编制科学合理性不足,存在部分指标因未量化或细化不够,数量指标实际与计划存在较大偏差,成本控制指标未体现成本控制和优化功能等问题。岗培中心自评“良好”,自评得分3分,评价组复核得分3分。

4.制度完备。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本项指标5分,项目自评得分3分,评价组复核得分3分。

(二)项目管理(总分15分,得分15分,得分率100%)

1.分配合理:该指标分值5分。指标得分计算公式=(1-(结余结转率-0.1)/0.3)*指标分值,结余结转率大于等于0.4,指标得0分;小于等于0.1,指标得满分。该项目结余结转率小于0.2,指标得分5分。

2.使用合规。现场抽查考试委托业务费涉及资金360万资料,考试委托业务采用政府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及服务费用标准,抽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资料,考试委托业务费招标最高限价360万,最高单价不超50元/人,中标供应商为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1.2万,按照人均单价签订合同据实结算,抽查付款凭证未发现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情形。该项指标5分,得分5分。合同签订考试服务费标准如下:

3.执行有效。抽查委托业务费资金管理,未发现违规。指标分值5分,岗培中心自评及评价组复核得分均为5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20分,得分15分,得分率75%)

1.目标完成。目标设定8万人次,实际完成23.26万人次,是计划目标的290%,该项指标分值10分,岗培中心自评10分。根据财政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对项目目标完成的评价,当实际完成超过计划的30%时,数量指标应为0分,质量评价5分,评价组复评得分为5分。

2.完成及时。该指标得分对应指标解释: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该指标分值5分,岗培中心自评及评价组复核得分均为5分。

3.违规记录。根据岗培中心解释和提供资料,2020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绩效评价事项,该项指标分值5分,5分。

(四)项目效果(总分40分,得分38分,得分率95%)

1.持续影响。2020年度共计组织建筑施工“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4次,报名参加考试共计23.26万人次、实际参考21.60万人次、参考率93%,考试合格12.00万人次、合格率56%。合格率偏低,持续影响效益一般,指标权重分值1,该项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

2.公开报道。指标解释该项得分涉及岗培中心对项目的宣传推广和告知事项的完成情况,查岗培中心设有“四川岗培在线网上平台”,设有考试动态、报考指南、继续教育、在线学习、招聘求职等版块。该项指标分值10分,岗培中心自评10分,评价组复核得分10分。

3.事故发生。202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实施为在线考试无纸化考试,根据岗培中心说明,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该项指标分值10分,岗培中心自评及评价组复核得分均为10分。

4.社会满意度。岗培中心主要负责学生考试报名信息发布,满意度主要取值于参考人员,根据岗培中心自评满意度为优,但未见相关满意度调查资料。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站可查询相关群体满意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证书核发”评价栏目,评价人数36人,满意度为10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基本信息变更”评价栏目,评价人数为97人,满意度为96.91%。“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指标”自评得分为8分,核定得分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缺乏可考核性

一是数量指标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且缺失单位指标。该项目数量指标为“参考人数”,目标值“8万人次”,实际完成23.26万人次,为计划目标的290.75%;二是部分指标量化或细化不够,无法对考核内容进一步核实,如: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影响和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影响为“提高”,考试完成质量为“良好”;三是成本控制指标无法体现成本控制功能,预期指标值为“严格按照协议支付”,不具有成本指标的成本降低和优化的考核导向。

(二)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提高管理科学性

根据岗培中心提供的资料,岗培中心未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业人员考试经费项目相关配套、部门预算申报立项可行性论证与评估和绩效目标完成与相关责任挂钩等制度,不利于提高项目管理科学性。

(三)其他

根据岗培中心提供预算申报及执行资料,2020年该项目申报预算不完整,只对财政资金部分进行了申报,未对自有资金预算申报,不符合《预算法》相关法规关于全口径预算的规定。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制度,提高预算科学性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是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或项目设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科学性、方案实施的可行性、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是提高项目预算资金实施绩效的有效有段。建议岗培中心对一定金额以上的项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二)严格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与责任挂钩制度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指导项目实施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根本依据,建议岗培中心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严格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实施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项目绩效目标与责任人挂钩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三)严格全口径预算申报与管理

建议根据《预算法》相关法规,全口径申报及管理本部门所有预算资金,确保账表一致。

附件3-5  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选拔专业人员组成评价组,对四川省电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校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实施了现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组依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和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座谈调研、资料查阅、统计分析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并汇总整理,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五、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川电大校发〔1986〕012号”文件,四川省电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校(以下简称“电大建设厅分校”)于1986年3月正式成立。2005年,经四川省教育厅和中央电大、四川电大审查批准,学校开展开放教育,2006年,学校开始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作,开展网络远程教育,2019年、2020年学校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授予“示范学习中心”;2019年学校被全国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授予“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2020年学校被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授予“创新办学特设奖”;2020年学校被四川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授予“2020年度招生先进集体”。2014年,学校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授予“示范学习中心”。2020年办学项目2个,一是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分级办学(电大建设厅分校);二是与中国地址大学(武汉)、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川建设学习中心)。

电大建设厅分校联合办学项目经费年初预算1070.8万(财政资金0,其他资金1070.8万),后调整为800万(财政资金0,其他资金800万),实际支出648.03万,结转151.97万元至财政专户。2020年电大建设厅分校联合办学项目共计招收新生2167人,上缴财政专户收入902.77万元。

(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度联合办学项目预算资金800万元,实际总支出648.03万元,其中:租赁费3.76万元,劳务费4.45万元,委托业务费194.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5.78万元。结转151.97万元至财政专户,资金执行率81%。

1.2020年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分级办学项目。电大建设厅分校拥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下各市州合作教学点,合作教学点各项办学和学生管理都归属于电大建设厅分校,学生通过电大建设厅分校自助式收费平台完成缴费,所有学历收入由电大建设厅分校统一上交财政专户后,根据需要申请使用。电大建设厅分校根据每一学年学生实际所修学分数,按学分单价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结算。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2.川建设学习中心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电大建设厅分校与中国地质大学和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签订《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办学协议书(地大契字〔2020〕H0009)》,约定信息如下:

(三)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川电大校招〔2019〕51号”文件精神,2020年是四川电大“系统建设拓展提升行动计划”的攻坚年,各级电大应结合我省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现状及特点,进一步增强信心,规范发展,从招生宣传、生源拓展、咨询服务等方面加强工作,齐心协力把2020年招生工作做好,提升各级电大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并据此制定全省新生招生目标为60000人。

建设厅分校2020年联合办学目标为新生招生2000人,占全省总目标任务3.3%,实际完成2167人,完成率108.35%。详见下表:

2020年建设厅分校在校生人数为6225人,其中老生4058人,新生2167人,联合办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2020年新生招生情况表如下: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组参考“2021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川财绩〔2021〕6号),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仅根据部门专项预算项目特点调整修改指标解释,项目效果指标暂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改造)”、“民生保障”和“课题研究(规划编制)”三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修正。指标总分95分,预留5分特性指标由被评价单位提供,以提高评价与实际相符度,当被评价单位未提出个性指标建议时作不适用处理,按百分制对得分予以折算。

三、评价结论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该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除个性指标后总分值为95分,评价组核定得分为79.5分,最后经满分100折算综合得分83.68分。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得分11.5分,得分率57.5%)

1.程序严密。通过现场评价资料查阅,提供了2020年与中国地大联合办学项目的招生计划截屏。未提供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报批计划招生人数相关批复等文件。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3分。

2.规划合理。现场评价资料对供联合办学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文件、中长期发展计划等文件提供不完整。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1.5分。

3.目标合理。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在设置年度绩效目标时设置了总人数2000人,目标设置量化不充分,且不够细化,可分别设置与每个合作学校目标,可细化到办学层次和收入目标。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权重0.6,得分3分。

4.制度完备。现场评价提供了与地大合作办学三方协议,项目预算申报立项评估审查制度不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扣1分,得分4分。

(二)项目管理(总分15分,得分13.5分,得分率90%)

1.分配合理。2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调整后预算资金800万,实际支出数648.03万,结余151.97万至财政专户。指标分值=(1-(151.97/800-0.1)/0.3)*5=3.5,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3.5分。

2.使用合理。经现场评价抽查资料未发现违规行为。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3.执行有效。有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办学三方合作协议,协议条款对项目合作实施方式有规定。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

1.目标完成。数量指标: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绩效目标设定2000人,实际完成2167人,指标得分=2167/2000×100%*5(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时且小于1.3时得满分)=5,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质量指标:本项目未设置明确质量指标,只有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完成学生学分教学以及对报名人数按人头获得学历教育费。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2.完成及时。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招生人数,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3.违规记录。经现场评价抽查资料未发现违规行为。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四)项目效果(总分40分,得分33分,得分率82.5%)

1.区域均衡性。学历教育费收费标准按照学历层次进行划分,体现了合理性。该指标分值15分,得分15分。

2.对象公平性(合理性)。项目资金分配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对相关招生计划需求调研资料和相关成本合理性分析资料不够完善,分值权重为0.6,该指标分值15分,得分9分。

3.受益对象满意度。提供了2021年满意度支撑材料。建议定期做学生满意度测评并将数据记录留档,并增加老生保有率数据测算。该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9分,核定得分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立项可行性评估、论证和立项依据不充分

根据电大建设厅分校提供的资料,项目事前评估和可行性论证资料不充分,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不符合新《预算法实施条例》中“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并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未有效发挥目标引领作用

根据电大建设厅分校提供的资料,项目数量指标,新生招生人数目标值2000人,实际完成2167人,目标完成率为108.35%。目标设置单一,不能全面促进联合办学项目质量和效果提升,目标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三)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提高管理科学性

根据电大建设厅分校提供的资料,电大建设厅分校对2020年联合办学经费项目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部门预算申报立项可行性论证与评估和绩效目标完成与相关责任挂钩等制度,不利于提高项目管理科学性。

(四)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效率不高

该项目2020年年初预算申报1070.8万元,调整预算800万,调整率25.29%;决算数648.03万,预算执行率81%;结转结余151.97万,结转结余率19%。

(五)项目需求及效益分析不足

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合作模式、办学点位、办学层次等较复杂,所提供相关项目需求调研、相关效益分析资料不充分,无法对提升项目绩效提供基础支撑数据材料。

(六)学生收费管理系统统计功能有待进一步升级

对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涉及与两个学校两种模式、3种办学层次,对应不同收费标准,学生学历费用数据统计工作有一定难度,收费方式有按学期收费,有按学年收费,学生收费系统不能满足阶段性选择统计数据,缺乏相关分析基础。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等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科学性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是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或项目设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科学性、方案实施的可行性、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是提高项目预算资金实施绩效的有效有段。建议电大建设厅分校对一定金额以上的项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预算安排科学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二)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

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设置细化目标,加强绩效管理政策宣传,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绩效管理专业知识,确保编制的绩效目标科学性。如联合办学项目可细化对学历层次招生人数、专业招生人数目标,增设学历收入目标,便于统计各层次目标实现率,分析社会对学历层次的需求度,指导和优化下一年绩效目标设置的工作。

(三)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编制年初预算时,系统分析上一年联合办学各学历层次人员数据、学分数据;合理安排每学年学分计划,提前准确测算学分费用、教师培训工作量、培训场次,细化安排下一年的工作并量化,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效率。

(四)加强项目需求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

对2020年联合办学项目合作模式做图片框架式梳理,清晰图表化办学点位展示,制作办学层次、收费标准、学制年限宣传信息,明确收费方式,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提提升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

(五)优化学生收费管理系统统计功能

优化联合办学项目学生收费管理系统统计功能,体现大数据时代办学的高效性、优质化,促进办学的正面影响力,为相关管理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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