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宣传和舆情应对;组织查处涉及城市建设领域重大案件,协调、监督市(州)案件的查处;承办住房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确保省级及各试点城市平台在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指导其他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开展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在2021年底前建成。
2.加强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城管领域立法工作。我局将会同省人大城环资委、司法厅等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完善相关修订草案,积极推进《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立法。积极推进市(州)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条例和法规规章的制定。二是开展专项调研,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厘清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增强执法合力。三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受理处理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3.加强城管执法协同联动。一是探索通过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措施共享、执法联动、人员互派、区域共治等形式,开展成渝地区城管执法部门深度合作。二是认真落实《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共享办法》,进一步加强成都平原经济区城管执法协同联动,统一规范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三是积极推进公安城管联勤联动,改进城管执法方式,促进城管执法顺利开展。
4.加强城管领域执法工作。一是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力度。二是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查处一批危害社会、扰乱行业秩序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力。三是继续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和铁路沿线违法建设整治。四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5.着力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抓好新一轮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实施,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二是推动全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建立健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季度调度机制、年度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吸引社会多元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提高设施运行情况信息化监测和监管水平。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08.3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4.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四川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收入预算1408.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74万元,占1.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59万元,占98.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支出预算14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55万元,占31.42%;项目支出965.78万元,占68.5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8.3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4.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四川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9.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6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四川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8.00万元,占1.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5万元,占2.28%;卫生健康支出29.42万元,占2.12%;城乡社区支出1247.61万元,占89.78%;住房保障支出62.91万元,占4.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以及外出参加专业培训的各项支出,拟提高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理论知识、业务专业水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1.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正常履行职责职能。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947.0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及执法办案等工作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1.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2.55万元。
人员经费32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贴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的有关接待工作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我局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全省城管执法监督等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7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3.13万元,增长81.0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增加非定额日常公用经费,因此较2020年增长较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设备购置、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及“四川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