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省国资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4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参加比选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美誉度以及业界口碑。

3.财务要求: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信誉要求:近3年未受到司法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近3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三、比选项目简介

(一)服务期限:自签定服务合同起1年。

(二)服务价格:7万元/家。

(三)主要服务内容:

1.为省国资委决策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4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每周轮流派员到省国资委坐班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坐班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

2.协助省国资委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党政机关公文。

3.协助省国资委处理机关法律事务和涉法纠纷。

4.协助省国资委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对省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

5.对省国资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等,参与并配合处理各类重大紧急事项。

6.办理省国资委委托的其他常规法律事务。

(四)人员要求: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须明确2名具有律师执业资质、较高业务水平的律师作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固定人员。

四、比选程序

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本次公开比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比选报名:比选申请人登录四川省国资委官方网站http://gzw.sc.gov.cn/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二)确定比选对象:省国资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规则确定比选对象。

(三)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对象进行逐一面谈,按照比选规则确定中选候选人。

(四)签订服务合同:评审委员会将中选候选人报省国资委审定后,由省国资委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五、比选规则

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制,满分为100分。

2.比选对象的确定:由评委会按照评分标准,根据各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分,以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比选对象。

3.比选谈判:在比选谈判前半个小时之内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比选对象按抽签顺序进行比选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就法律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比选对象提问,提问时间不计入陈述时间,但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评委根据比选对象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取前4名为中选候选人。

六、比选文件

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业务范围、专业优势、律所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及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概况、成都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二)负责本项目的律师简介。指定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名单(2人)及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履历(近5年主要工作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为政府部门、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省市国有企业(总部)等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及对应证明材料。

(四)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律所负责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证照,则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2128日至12121800前(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PDF电子文档)递交至四川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0815室。本次比选可以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四川省国资委。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28-87598813

电子邮箱:scgzwfgc@vip.163.com

八、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28-87598991

省国资委机关纪委:028-87598933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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