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283068/2023-0000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公安厅
- 成文日期: 2023-03-30
- 发布日期: 2023-04-27
- 文 号: 川公传发〔2023〕8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公安推出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全程网办”便民服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提升户政便民服务水平,经四川省公安厅研究决定,按照“试点先行、片区跟进、全面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在我省推出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全程网办”改革措施。
该措施适用场景:我省户籍居民在居民身份证损坏或丢失后,通过登录微信公众号各市(州)公安“微户政”,经身份核查、人像比对等方式核验通过后,网上申请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可不再到公安办证窗口现场申办,实现“全程网办”。
该措施适用条件:我省户籍居民,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居民年满16周岁以上、在省内申领过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且上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为现场办理。
2、居民已办理十年及以上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时距上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间不超过五年的。
该措施办理流程:办证申请由申请人在“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发起,无需到现场申办,系统自动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申请信息流转至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由县级公安机关开展身份信息核验、审核签发、证件制作分发、核验发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