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写信须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信息来源:
1.“厅长信箱”网上信访栏目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四川省公安机关反映案件线索、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为确保工作效率,请勿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信件。对现行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地区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网上信访不具备接报案受理功能,对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的信件将作无效信件处理。
2.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厅长信箱》网上信访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不得在本栏目书写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带有谩骂、侮辱以及包含人身攻击等内容的信息,否则将作无效信件处理,如情节严重,我们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写信时应内容完整、表述清楚,不要重复投信,也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本栏目不接收文本附件)。
4.对来信的回复内容,您可以通过提交信件时系统生成的查询验证码直接在网站进行查询,还可以通过您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接收回复内容。因此,来信时 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个人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对无个人资料或个人资料严重不实的信件,将作无效信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