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四川省公安厅结合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公安工作重点和社会关切热点,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四川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299条。其中,统计信息12条、重大民生信息38条、警方要闻51条、公示公告36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43条、舆情回应信息5条、重要政策信息126条等。年度开展互动交流征集调查3期,办理行政许可1818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14场。及时更新机构职能信息,按时公开四川省公安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二)有序落实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确保群众知情权,对民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并及时跟进答复。2022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上年无结转。其中涉及个人22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均按相关要求予以办理,无结转下年度情况。依法办理行政复议3件,无被纠错情形,办理行政诉讼10件,其中经过复议起诉后纠正结果1起,尚未审结1起。完善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办理流程,实现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信息脱敏公开,个人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三)规范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做好行政法规文本公开工作,年度更新规范性文件1部,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1部。依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原则,实行政策解读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年度围绕交管业务、驾乘规定、证照办理、行业管理等方面公开政策文件12份,逐一予以解读。加强管理服务,通过公安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有建议”等栏目接收并办理社会群众咨询建议、信访投诉等9022条,提供交警、户政等便民查询60.69万人次。
(四)统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规范列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流程管控。调整完善专栏建设,增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子栏目,规范发布动态信息24条。依托四川公安新媒体建设“微政务”阵地,打造“辟谣”“打拐”“团圆行动”“警务公开”“警情通报”等栏目,发布信息1.2万余条。
(五)压责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部门考评,对标指标要求,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指导、责任部门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建立信息巡查制度,组织常态化巡查监测和动态勘误,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坚决防范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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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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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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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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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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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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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406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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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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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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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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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265.59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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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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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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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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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0 |
0 |
3 |
1 |
0 |
0 |
0 |
1 |
7 |
1 |
0 |
1 |
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按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时办理群众留言、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警民互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
下一步,四川省公安厅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建设指标要求,充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公开专栏的板块设计和子栏目建设做进一步优化;二是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标注;三是由起草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围绕文件重点、热点、关注点,采取多种形式逐一做好详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厅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另外,公安厅在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及“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均设立有留言区,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选择以上渠道留言。
四川省公安厅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