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相关任务要求,四川省公安厅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川省公安厅围绕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要求,充分结合四川公安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通过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有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形成了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警民互动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工作新格局,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事项决议,逐条对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问题,做好信息联动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通过公安门户网站、APP、微博微信等公安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招考录用、人事变动、规划统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等信息9538条,其中:政府网站 2282条,政务微博3728条,政务微信323条,其他3205条,总浏览量超1亿人次,其中门户网站访问量1600919人次;通过门户网站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次,其他平台26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13场;向社会征集调查1次。
(二)全面统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围绕“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环节,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工作专班第一时间采集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2021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上年无结转。其中涉及个人23件,商业企业2件,法律服务机构1件,均按相关要求予以办理,无结转下年度情况。依法办理行政诉讼8件、办理行政复议6件,无被纠错情形。完善在线申请办理流程,做好信息脱敏公开,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三)综合统筹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运维,组建平台建设管理专班,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共性基础性内容为主,调整栏目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完善规划信息专栏。主页设立舆情回应栏目,针对社会关注的敏感警情舆情热点,先后进行8次回应。
(四)多措并举有效畅通警民交流互动平台。牢牢守住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扎实做好网络惠民利民工程,通过走好公安网上群众路线,进一步掌握民心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1年,通过公安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有建议”等栏目广泛接收社会群众咨询建议、信访投诉2382条,均按要求进行跟进处置,其中2340条已办结;提供交警、户政等便民查询543万人次;“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连续6个月保持了100%的留言办结率和99%以上的好评率,充分发挥了网站听民意、解民情、汇民智的桥梁作用。
(五)制度牵引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按要求更新5部政策法规文件。依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部门为政策解读主体,实行政策解读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年度修订的2部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更新,对失效的3份文件及时予以规范清理。做好专栏信息动态更新,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
(六)机制压责不断强化组织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工,督考结合,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指导、责任部门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日由专班进行例行巡查,确保信息内容无误,防范控制各类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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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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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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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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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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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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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3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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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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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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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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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62.8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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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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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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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1 |
0 |
0 |
8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进有序、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个别政策解读还不够细致、与群众开展互动还不够深入。下一步,公安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以年度公开工作要点为核心依据,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质量。二是围绕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图文结合、一图读懂、要点解析、微动漫微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APP等多种平台推送,丰富传播渠道、拓宽传播路径、提升解读质效。三是把“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公安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与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有建议”进一步统起来,发挥互动交流作用,进一步了解群众意见、进一步掌握群众建议、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厅在门户网站“厅长信箱”“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均设立有意见征集、留言收集专栏,在四川公安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通了互动留言功能,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选择以上渠道。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获取。
四川省公安厅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