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相关任务要求四川省公安厅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川省公安厅围绕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要求充分结合四川公安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通过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有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形成了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警民互动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工作新格局,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精心部署扎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事项决议,逐条对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网民关切。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问题,做好信息联动发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通过公安门户网站APP、微博微信公安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招考录用人事变动、规划统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等信息9538条,其中:政府网站 2282条,政务微博3728条,政务微信323条,其他3205总浏览量超1亿人次,其中门户网站访问量1600919人次通过门户网站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次,其他平台26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13场向社会征集调查1次。

全面统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围绕“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环节,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工作专班第一时间采集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2021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上年无结转。其中涉及个人23件,商业企业2件,法律服务机构1件,均按相关要求予以办理,无结转下年度情况依法办理行政诉讼8件、办理行政复议6件,无被纠错情形。完善在线申请办理流程,做好信息脱敏公开,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三)综合统筹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运维组建平台建设管理专班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共性基础性内容为主,调整栏目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完善规划信息专栏主页设立舆情回应栏目,针对社会关注的敏感警情舆情热点,先后进行8次回应

(四)多措并举有效畅通警民交流互动平台。牢牢守住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扎实做好网络惠民利民工程,通过走好公安网上群众路线,进一步掌握民心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1年,通过公安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有建议”等栏目广泛接社会群众咨询建议、信访投诉2382条均按要求进行跟进处置,其中2340条已办结提供交警、户政等便民查询543万人次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连续6个月保持了100%的留言办结率和99%以上的好评率充分发挥了网站听民意、解民情、汇民智的桥梁作用。

(五)制度牵引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按要求更新5部政策法规文件。依据“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原则,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责任部门为政策解读主体,实行政策解读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年度修订的2部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更新,对失效的3份文件及时予以规范清理做好专栏信息动态更新,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

(六)机制压责不断强化组织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工,督考结合,主要领导抓统筹、分管领导抓指导、责任部门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日由专班进行例行巡查,确保信息内容无误防范控制各类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09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62.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1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1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2

0

0

1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1

0

0

8

2

0

0

0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进有序、效果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个别政策解读还不够细致、与群众开展互动还不够深入。下一步,公安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以年度公开工作要点为核心依据,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质量。二是围绕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图文结合、一图读懂、要点解析、微动漫微视频讲解等多种形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APP等多种平台推送,丰富传播渠道、拓宽传播路径、提升解读质效。“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公安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与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有建议”进一步统起来,发挥互动交流作用,进一步了解群众意见、进一步掌握群众建议、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厅在门户网站“厅长信箱”“麻辣社区”网络理政平台均设立有意见征集、留言收集专栏,在四川公安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通了互动留言功能,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选择以上渠道。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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