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6
2022年度四川省公安厅
后勤保障中心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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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
按照省委编办《关于成立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的批复》(川编发〔2003〕30号),中心工作职责是:
1.负责省公安厅机关车辆、基本建设、办公用品、文印、物业管理等日常服务工作。
2.承担处置突发事件、重大公务活动出警车辆、餐饮以及指挥中心、各警种、各重要部门的全天候动力保障等工作。
3.承担省公安厅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事务性工作以及厅属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省公安厅交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围绕职责任务,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节能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厅机关节能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厅机关各部门的节能管理意识,确保规定得到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提升我厅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成果,统筹安排公安厅下属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动力设备维修保养。完成能耗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2.房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办公用房使用的规定,定期对厅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巡查,掌握各部门使用情况,确保使用合规、安全。同时,做好了厅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厅机关人员无房补贴调整补差工作。
3.公车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厅机关关于公车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公车使用依法合规。实行车辆维修、加油、保险“定点”制度,严把审核关。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召开驾驶人员会议,培训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置等有关知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做好了应急维稳、重大会议等车勤保障工作。
4.食堂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全年不间断定时集中供餐制度,完成节假日期间值班备勤人员的应急餐食保障工作。加强食材供应商管理,加强厨房设备使用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制作菜品,严格食材出入库登记管理,精心安排每日菜品,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安全保障民警、职工用餐。
5.物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厅机关物业管理暂行规定》,认真执行物业监管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的巡查厅机关各个办公区物业服务,在保洁、安保、绿化、会务等方面做好督促,提升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及水平,更好地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机关工作环境。完成各办公区物业服务的招标及续签工作。完成厅机关各类大、中、小型会议和视频会议的保障工作。
6.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招投标法》、《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厅机关政府采购机关规定完成了涉密采购。按要求做好了招标文件的归档工作。完成厅机关各项政府采购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是于2003年5月根据省编委《关于成立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的批复》(川编发〔2003〕30号)成立的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八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车管科、房屋管理科、动力设备科、生活服务科、物业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1097.09万元,支出总计1097.0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74.57万元,增长18.9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具体包括: 2022年度下达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础绩效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增加 ;其次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新增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7.0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09万元,占1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097.0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7.0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4.57万元,增长18.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名退休1人,新增人员追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二是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医疗费增加;三是日常公用经费中新增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4.57万元,增长18.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名退休1人,新增人员追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二是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医疗费增加;三是日常公用经费中新增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类)支出1010.12万元,占92.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4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13.58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13.35万元,占1.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7.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00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项):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新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占比100%。原因是2022年度公安厅将原由厅机关统一管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调整至各厅属二级预算单位自行管理(公务车资产管理任归厅机关所有,由厅机关统一管理)。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占比100%。原因是2022年度公安厅将原由厅机关统一管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调整至各厅属二级预算单位自行管理。主要是由后保中心使用的6台公务车的临时维修费、过桥过路等杂费支出(公务车资产管理任归厅机关所有,由厅机关统一管理)。2022年度后保中心无公务车购置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预算。全年安排公务接待0次。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后保中心无公务车资产,全部公务用车资产由厅机关统一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使用预算资金,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22年度本单位无预算项目,因此不涉及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等内容。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使用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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