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6
2022年度
四川省公安厅档案馆
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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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
根据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公安厅建立和调整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川编发〔2001〕23号),同意建立四川省公安厅档案馆,为公安厅领导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公安专项事业编制13名。馆长1名(正处级),副馆长2名(副处级)。其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安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接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部门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全省各市(州)公安档案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负责本厅机关形成的各门类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公安史志等资料的编写。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足管好用好公安档案切实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律规范的学习。重点针对2021年新修订的《档案法》和新印发的《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业务规范,营造学习宣传档案法规的热烈氛围。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批示及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把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作为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做实做细。部署开展并组织参加了公安部“喜迎党的二十大、安保档案鉴忠诚”主题征文活动,全省有4篇作品分别获得二、三等和优秀奖,居全国获奖篇数第二位,省公安厅获得组织奖,受到厅领导的通报表扬。三是做好党的二十大、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因疫情延期)安保维稳和“9·5”泸定地震抗震救灾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
(二)指导服务到位,进一步加大基层档案工作指导力度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责任。二是强化档案工作报告制度。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全省公安档案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各地信息报告工作得到加强。三是切实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今年以来,我馆被公安部档案局、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等上级刊用信息质量有大幅提升。四是指导各地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绝对安全。
(三)立足本职岗位,做实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厅机关年度档案工作归档会议,对厅属各部门40余名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业务培训。二是严格库房管理,确保档案绝对安全。落实专人管理库房,严格执行双人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三是积极推进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四是推动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利用服务到位,积极推进编史修志工作
一是坚持做好厅机关大事月报编写。二是整理编印《厅机关2021年度大事记》。三是公安修志编鉴工作得到省地方志办肯定。四是把学习《方志四川》微信公众号作为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和提高业务知识的重要平台。五是高质量完成公安部《人民公安简史》编纂大纲及样稿审读和《中国公安画册(2021年卷)》文字图片征集报送任务。
省公安厅档案馆是省公安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由2个内设科室组成,分别是综合科、档案史志科。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7.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57万元,增长32.0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名,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7万元,占90.52%;项目支出10.23万元,占9.4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4.57万元,增长32.0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名,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57万元,增长32.0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名,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7.98万元,占8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万元,占5.89%;卫生健康支出5.04万元,占4.67%;住房保障支出8.52万元,占7.9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2年,省公安厅档案馆无“三公”经费,上一年也无“三公”经费,没有增减变化。
2022年,省公安厅档案馆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省公安厅档案馆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省公安厅档案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2万元,比2021年增加4.31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增加。
2022年,省公安厅档案馆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省公安厅档案馆国有资产由省公安厅(本级)统一管理核算。无车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需要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组织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