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2022年度
四川省公安厅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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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25
第五部分 附表.................................................................................................10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0
二、收入决算表...........................................................................................................100
三、支出决算表..........................................................................................................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0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10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10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0
四川省公安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依法承担全省维护国家安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应对恐怖活动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处置职责。
四川省公安厅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四川省公安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公安厅(本级)
2.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3.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
4.四川省公安厅科研中心
5.四川省公安厅档案馆
6.四川省公安厅信息通信中心
7.四川省公安厅新闻宣传中心
8.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9.四川省公安厅幼儿园
10.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国家毒品实验室四川分中心)
11.四川省公安厅战训中心
除上述预算单位外四川省看守所预决算均纳入公安厅(本级)统一编报,未单独编制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5,309.1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33.73万元,增长18.8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公安厅新增一个内设机构,新增人员167名,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成都)业务技术用房开工建设,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增加;三是厅机场公安局新增人员74名,人员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2,29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78.61万元,占99.76%;其他收入314.49万元,占0.2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2,3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0.43万元,占46.56%;项目支出70,707.49万元,占53.4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978.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33.48万元,增长20.70%。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41名,新增人员追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二是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增长;三是基本建设项目(成都)业务技术用房开工建设,基本建设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7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360.21万元,增长21.51%。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新增人员241名,新增人员追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二是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增长;三是基本建设项目216工程(成都)业务技术用房开工建设,追加基本建设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7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6,432.73万元,占88.22%;教育支出469.50万元,占0.36%;科学技术支出76.5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1.08万元,占6.26%;卫生健康支出2,865.05万元,占2.17%;住房保障支出3,873.69万元,占2.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1,978.61万元,完成预算91.2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058.44万元,完成预算95.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为34,686.36万元,完成预算81.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流标,当年无法实现支出,造成资金结转;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要求。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1,006.42万元,完成预算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厅后勤保障中心未购买工伤及失业保险;二是受疫情影响,厅后勤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运维和差旅费支出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4,127.52万元,完成预算9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采购项目未完成验收,无法实现资金支付。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08.21万元,完成预算8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入境办证量下降,相关资金执行率较低。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653.32万元,完成预算8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差人次减少,相关经费执行率不高。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727.85万元,完成预算9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建设资金,未达到资金支付进度。
2.教育支出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307.90万元,完成预算9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有少量结余。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预算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病毒疫情持续影响,培训支出大幅减少。
3.科学技术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 支出决算为76.55万元,完成预算7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多码融合科研项目建设周期为2021年7月-2023年7月,根据项目进度支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942.10万元,完成预算99.27%,完成情况较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9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的厅新闻宣传中心和战训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8.7万元未完成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03.12万元,完成预算99.12%,完成情况较好。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8.68万元,完成预算9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有人员调出,导致3.29万元职业年金未完成执行,其余各单位完成情况较好。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590.78万元,完成预算99.87%,完成情况较好。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情况较好。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159.00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情况较好。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69万元,完成预算9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战训中心遗属生活补助剩余1.1万元未完成支付。
5.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6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采购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43.76万元,完成预算9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医疗保险59.6万元未完成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6.08万元,完成预算9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制证中心有人员调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75.92万元,完成预算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12月下达的36.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未执行。
6.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16.44万元,完成预算99.46%,完成情况较好。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57.25万元,完成预算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厅机关个别人员退休、调离、辞退等从停薪月份起停发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10.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2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38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5.05万元,完成预算64.06%,较上年增加19.71万元,增长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分多包采购,因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而废标,2022年仅完成部分车辆采购;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占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2.59万元,占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6万元,占0.3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2.59万元,完成预算66.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28.19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我厅将原由厅机关统一管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调整至各厅属二级预算单位自行管理;二是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公务用车运维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9.3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载客汽车1辆、金额22.78万元,其他车型2辆、金额46.5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执法执勤及厅毒品实验室外出污水采样等业务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61辆,其中:轿车128辆、越野车66辆、载客汽车68辆、其他车型9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3.2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侦查、案件办理、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万元,完成预算4.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8.49万元,下降77.5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工作任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用。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7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外公安部门来宾4批次、36人,支出0.58万元;接待省内来宾14批次、135人,支出1.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蓉进行大运会安保现场踏勘等活动的驻华使馆警务联络官。外事接待3批次,26人次,共计支出0.8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9.82万元,比2021年增加940.21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厅机关和厅机场公安局有新增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四川省公安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9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1.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1.5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公安民警政法统一着装采购、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身份证制证原材料采购、制证专用设备采购、通用办公设备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0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79.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9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公安厅共有车辆36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1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用车10辆、其他用车38辆,其他用车主要为厅属各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0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政法统一着装经费项目、2022年设备购置经费、2022年公安民警(机关)立功受奖表彰奖励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和资本资产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1个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1个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4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四川公安“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坚决确保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安全顺利举行,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1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的实施,各级护路办牢牢把握保障国计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确保了全省铁路治安稳定和运输安全畅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2022年度四川省公安厅其他收入主要是国家移民局补助的专项办案经费收入、厅幼儿园幼儿伙食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指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边防检查、边境管理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指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四川省公安厅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公安厅(以下简称“公安厅”)共有1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厅机关、看守所、机场公安局3个行政单位;档案馆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保障中心、科研中心、信息通信中心、新闻宣传中心、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幼儿园、毒品监测技术中心和战训中心8个非参公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四川省公安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依法承担全省维护国家安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应对恐怖活动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处置职责。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774人,其中:行政人员16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44人;实有离休人员1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坚决完成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和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严打涉黑恶、传统盗抢、网络电诈等突出违法犯罪,加强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
3.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抓好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落实,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深化对敌斗争强化反恐防恐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总体平稳。
4.推进信息化建设。牢牢把握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发展方向不动摇,切实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建立集约、高效的公安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并保障正常运行维护,整合现有各类警务数据信息,努力实现基础信息在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题主线,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扎实开展“磐石”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锻造过硬四川公安铁军为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总收入132,29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78.61万元、其他收入314.49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总支出132,31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0.43万元,项目支出70,707.49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初结转结余3,742.77万元,年末累计结转结余2,990.73万元项目经费,主要为上级部门(公安部等)下拨的办案业务补助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31,978.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360.21万元,增长21.51%。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实际发生财政拨款支出131,978.61万元,占本年经费支出的99.74%,其中,基本支出61,610.43万元,项目支出70,368.18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初及年末均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2022年,公安厅较好地完成预期绩效目标任务,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制定。该类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预设的绩效指标,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预期指标值;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
(2)目标实现。2022年人员经费足额保障率100%,科目调整0次,该项目设置74个数量指标均到达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3)支出控制。2022年人员类支出预算数51,731.27万元,决算数51,186.99万元,预决偏离度1.05%。
(4)及时处置。该类项目年中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
(5)执行情况。该类项目6、9、11月预算进度分别45.33%、72.54%、87.27%,达到预算进度标准值。
(6)预算完成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人员类项目
预算数51,731.27 万元,实际执行数51,186.99 万元,全年预算进度98.95%,完成了预算目标进度任务。
(7)资金结余率1.05%,资金使用效益较高。
(8)违规记录。该项目2022年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
门自查结果,未出现违纪违规等问题。
2. 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制定。该类项目主要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确保公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设置154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0个、质量指标35个、经济效益指标54个、成本指标5个;量化指标152个,定性指标2个。绩效目标编制完整、量化的,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存在的问题是:2个定性指标的指标值为“好坏”,存在指标值描述不清晰,较难评价的情况。
(2)目标实现。该项目设置40个数量指标,34个指标达预期绩效目标。
(3)支出控制。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共计6,976.74万元,决算数共计5,622.82万元,预决算偏差程度19.41%,各科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部分运转类支出预决算控制控制情况表 |
|||||
序号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偏差数 |
偏差度 |
1 |
办公费 |
910.86 |
853.03 |
57.83 |
6.35% |
2 |
水费 |
266.62 |
269.18 |
-2.56 |
0.96% |
3 |
印刷费 |
365.04 |
346.42 |
18.62 |
5.1% |
3 |
电费 |
2,354.00 |
1,353.14 |
1000.84 |
42.52% |
4 |
物业管理费 |
3,080.22 |
2,801.05 |
279.17 |
9.06% |
合 计 |
6,976.74 |
5622.82 |
1353.92 |
19.41% |
(4)及时处置。该类项目年中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部分科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问题,分别月5月、8月和10月申报科目调整及预算追减。
(5)执行情况。该项目6、9、11月预算进度分别36.53%、53.48%、67.78%,未达到预算进度标准值。
(6)预算完成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运转类项目预算数17,032.47 万元,实际执行数14,578.56 万元,全年预算进度85.59%,低于绩效目标值90%,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下降,省委省政府要求各预算单位压缩一般性运行支出,我厅严格落实此项要求,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支出。
(7)资金结余率14.41%,大于资金结余率标准值10%。
(8)违规记录。该类项目2022年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未出现违纪违规等问题。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制定。该类项目有子项目69个,设置402个绩效指标,其中,量化指标344个,定性指标58个,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量化程度较高,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但有部分定性指标的指标值为“好坏”,存在指标值描述不清晰,较难评价的问题。
(2)目标实现。该类项目除涉密项目外,设置97个数量指标,完成87个指标,未完成10个指标。
(3)及时处置。该类项目监控中发现需调整绩效目标、预算科目及预算资金追减的项目均已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发现,分别月5月、8月和10月申报调整。
(4)执行情况。该项目6、9、11月预算进度分别13.81%、29.22%、61.00%,未达到财政预算进度要求。
(5)预算完成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数80,161.95万元,实际执行数66,213.15万元,全年预算进度82.60%,低于预算完成进度标准值(90%),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的采购结余资金未申报调减;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工作未执行;三是部分采购项目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间。
(6)资金结余率17.40%,低于10%标准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7)违规记录。该项目2022年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未出现违纪违规等问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四川公安“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坚决确保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安全顺利举行,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主要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任务:
1.实现基础信息在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2022年,我厅牢牢把握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发展方向不动摇,切实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建设完成了2022国家毒品实验室四川分中心禁毒信息化支撑平台,整合各警种数据信息,建立集约、高效的公安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在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积极做好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99%以上,参与其他重大公安信息化系统运维,响应时效小于24小时。
2.日常运转良好,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力保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其他运转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民警职工劳动报酬,完成全省民警制式服装的配发工作,极大提高全体警员战斗力;完成厅机关办公用房零星维修及机场公安局相关线缆敷设、电源开关设置等工作,满足我厅办公区、各类机房和设备的用电需求,为全省公安机关办案等业务工作提供电力支撑。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打造四川省公安厅信息系统专业化运维服务队伍, 保障厅属各部门信息化系统维护有效运行。全年完成234只警犬繁育与驯养任务,提升警犬队伍的专业素质,充分发挥以犬助勤,以犬助战的积极作用,为圆满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3.严打各类刑事犯罪,2022年我厅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护旗 1、2、3、4 号”专项行动,完成 起涉黑恶、传统盗抢、网络电诈等案件破获,打击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成效明显,极大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省监所疫情“零感染”、安全“零事故”,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
4.保证稳定安全社会环境,2022年我厅始终忠实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深化对敌斗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总体平稳。
5.做好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2022年我厅完成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加大涉黑案件、恶势力集团案件、电信诈骗案件、跨境赌博案件、养老诈骗案件、毒品案件的侦办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预算挂钩)。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我厅实施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结果挂钩机制,全面推进经费预算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在《四川省公安厅预算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公安厅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部门,可继续维持或加大相关预算安排;对整体绩效不高,评价发现问题较为集中的部门,可予以减少预算安排;各部门必须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在2023年预算申报前,根据各厅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情况,重新核定下达预算控制数。
2.信息公开(自评公开)。2023年8月25日,按照财政厅的要求,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同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问题整改。根据《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通知》、《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运行自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会审、年中绩效监控等工作反馈,我厅不断完善绩效制度建设,加强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及绩效结果应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根据财政部门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出的建议,及时对评估报告进行完善补充;二是针对绩效目标会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照年度总体任务,修改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三是根据绩效监控结果,监控发现需调整目标及预算资金的项目均已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发现。分别于5月、8月和10月申报调整。对于当年预计无法实现支付的资金或实施任务预计未完成的项目,分别5月、8月和10月申报调减。
4.应用反馈等情况。省公安厅2022年均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绩效运行监控报告、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报告等,如《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整改报告》(川公警保〔2023〕34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2年预算调剂的函》(川公警保〔2022〕215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22年预算调剂的函》(川公警保〔2022〕164号)。
(四)自评质量。
公安厅严格按照《2023年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有专项预算项目的部门)》的评价方式和计分标准,逐项对标分析计算,确保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客观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4 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自评要求报送时间为4月14日,截止目前无法完成市州数据汇总工作,按照2023年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中总分70分(扣除专项资金分值后)计算,我厅自评得分90.48分(其中,专项资金部分28.56分、剩余部分61.92分)。结合自评结果总体来看,2022年部门绩效目标要素科学合理,量化程度较高,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认真落实绩效绩效结果应用,及时动态调整,年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整体取得不错成绩。
(二)存在问题。
1. 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置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石,也是编制部门预 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通过自评发现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已逐年提升,但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缺乏有效论证,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科学性有待提升;二是部分绩效指标设置存在指标归类不恰当,定性指标的指标值描述不清晰,较难评价等情况。
2. 个别项目执行进度不够理想。一是由于疫情原因,影响了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比如:公安民警战训场次减少,未完成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推进全面降速滞后。二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流程多、时间长,加之受不确定因素或发生流标、实施过程中存在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等情况,影响执行进度;三是部分项目资金因未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资金支付和预算计划不够精确,造成本年度的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
3. 绩效评价专业化水平亟需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不断加强,但因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目前我厅绩效管理的工作的专业化有待提高,比如绩效评价技术要求高,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等专业性强,目前我厅项目实施部门相关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业务能力较薄弱。
4. 绩效结果应用需进一步强化。2022年,我厅积极探索问责惩罚机制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目前仍在探索阶段,评价结果约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在2023年初编制预算时,根据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对各项目实施单位采取考核挂钩办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约束惩罚机制,真正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效果。
(三)改进建议。
2023年,我厅将坚持“厚植优势与补齐短板”策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主要采用以下措施。
1.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压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设内容,加强对厅属各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规范预算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2. 规范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部门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任务,将分解落实到各项目绩效目标中,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论证评估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设置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并认真落实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同时,将开展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绩效目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加快预算绩效执行进度。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制度,增强预算约束力。一是做好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加强与项目实施部门的沟通,科学规划,提前介入,精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量,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二是提升分年度安排预算资金意识,加强项目申请核定,预算按项目进度分年度安排,避免跨年项目预算一次性安排,导致项目执行进度较慢;三是严格落实预算绩效运行全过程监控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整改年中绩效运行监控的发现问题,分析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原因,将预算执行进度慢和预期效果不能实现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和预算调整,切实强化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4. 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加强公安厅绩效管理培训,提高项目实施部门绩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适时引入优质第三方力量,借助其专家团队的绩效管理专业化的优势,做好我厅绩效管理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部门绩效管理能力,提升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质量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表:
附件2
2023年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评估的报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22〕51号)相关要求,我厅启动了2022年转移支付定期评估、调整和退出工作,对2022年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梳理评估,填报了《2023年省级转移支付清理评估汇总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依据
2015年9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取消了铁路运输物资安全管理费收费项目。为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中央综治办联合财政部、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保障的通知》(中综办〔2015〕31号),明确各省(区、市)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优化和完善预算及绩效管理办法,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四川省公安厅联合财政厅于2021年11月19日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四川省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21〕120号),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资金支出范围、分配及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问责等内容,重点对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
2.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1〕120号)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主要负责提出铁路护路资金需求和分配预案,对资金分配的基础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3.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办法
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1〕120号)相关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范围
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各市(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县(市、区)护路办”)开展日常护路联防工作,包括铁路沿线社会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爱路护路宣传等;支持铁路护路部门开展专项重点整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相关支出;经省领导批准的其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等其他开支。
(3)资金支持与分配
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由四川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全省各地,采取提前预拨与后期结算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项目资金根据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特点,选取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支出影响较大的因素作为专项资金分配主要因素,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基层一线群防群治误工补助权重为60%、公用经费补助权重为15%、群防群治护路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权重为5%、重点整治和信息化建设权重为10%、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年终考核结果权重为10%。该项目资金的分配,由四川省公安厅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厅党委会审议后,报送财政厅,省人大批复预算后,财政厅正式下达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项目属于运转类项目,2022年资金申报绩效目标如下: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厅根据分配因素进行了测算,2022年申报项目资金3,497.00万元,财政厅批复下达3,497 .00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与2021年持平。下达各市(州)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层级 |
区域 |
金额 |
1 |
市州 |
成都市 |
546 |
2 |
自贡市 |
62 |
|
3 |
攀枝花市 |
165 |
|
4 |
德阳市 |
204 |
|
5 |
泸州市 |
137 |
|
6 |
绵阳市 |
238 |
|
7 |
广元市 |
257 |
|
8 |
遂宁市 |
108 |
|
9 |
内江市 |
161 |
|
10 |
乐山市 |
170 |
|
11 |
南充市 |
175 |
|
12 |
宜宾市 |
202 |
|
13 |
广安市 |
128 |
|
14 |
达州市 |
332 |
|
15 |
巴中市 |
69 |
|
16 |
雅安市 |
47 |
|
17 |
眉山市 |
112 |
|
18 |
资阳市 |
60 |
|
19 |
凉山州 |
324 |
|
合计 |
|
3,497 .00 |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未发现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问题。项目资金使用合规、程序规范,依据充分,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的现象,以及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夯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基础
进一步细化《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铁路护路联防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了会议、信息通报、工作考评等7项工作制度、督导全省各市(州)全部完成护路联防组织机构调整。
2.推进铁路沿线技防建设
会同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公安局等就铁路沿线路地视频监控互通共享进行整合,拟定将铁路沿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沿线铁路工务站段,形成路地护路联防智能化一体工作格局;同时,切实加快铁路沿线视频监控建设,以内江市境内铁路为试点,探索视频监测、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安全防控手段,构建物防与技防“双管齐下”的安全治理新模式。
3.全力压控路外伤亡事故
严格落实“一函一通报一约谈”制度,对发生路外伤亡事故的市州,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下发6份预警、5份督办通知,督促查找整改隐患问题、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同时,会同铁路部门对13个路外伤亡重点区段和11个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点区段开展集中整治,全力压控路外伤亡事故。2022年上半年,全省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5件,较2021年同期24件下降37.5%。
4.加强沿线治安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与铁路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与铁路公安机关逐步完善路地警务联动协作机制。成都、南充、内江、凉山等公安机关与铁路公安共同查破多起涉铁案事件,警务协作成效显现,针对在铁路线上拍摄照片、视频等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加大违法处罚和法治宣传教育,整治效果明显。
5. 强力推进铁路安全环境综合治理
会同省住建厅、应急管理厅、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实地检查调研,现场解决难题问题,指导各地落实整治措施;同时,主动协调路地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研讨整治方案,化解纠纷矛盾,全省排查隐患问题5762个,整治5748个,整治率99.75%,重点隐患问题整治稳步推进。
6.深化爱路护路宣传教育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面对面宣传和远程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5.26我爱路”主题宣传日活动;同时,加大“平安四川铁路护路”微信公众号的应用,持续刊发铁路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宣传内容,不断拓宽线上宣传渠道和宣传效果。省护路办印制大量宣传用品下发各地及相关单位,推动宣传教育常态化,不断提升沿线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度,各市(州)、县(市、区)护路办都能按照《关于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21〕120号)的要求,履职尽责、勇毅笃行,狠抓铁路治安防控、安全隐患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护路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机构先组、队伍先建、路地先联、隐患先治、护路先做”的新建线路护路联防工作模式,铁路安全畅通和沿线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
四、评估结论及存在问题
(一)评估结论
2022年,省级铁路护路联防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有序,资金管理规范,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与年初绩效目标相符,结合当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底较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各级护路办牢牢把握保障国计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确保了全省铁路治安稳定和运输安全畅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虽然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达预计目标,但是在监督管理中仍然存在不足或问题,主要有:一是组织机构需强化。护路联防组织机构调整,在落实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上力度不够,工作效能有所弱化。二是铁路护路工作面临严峻形势。铁路运输安全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复杂,拆、割盗铁路设备设施、放置障碍物、高铁行人入网、石击列车等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仍时有发生。三是安全隐患仍未杜绝。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铁路营业里程的急剧增加、运输规模的快速扩大、外部安全环境的深刻变化,铁路沿线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等将逐渐增多,路外环境安全隐患未有效根治,个别已整治的隐患问题出现反弹。非法人行便道、违法施工、大牲畜上道、漂浮物(彩钢瓦棚)侵限、人为山火等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仍大量存在。普速铁路沿线治安防控基础薄弱,线路封闭、过往通道建设不足,重点区段路外伤亡事故压控还有待加强。四是路地联系协调机制还需健全完善。路地联系协调机制还需健全完善,护路联防组织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力争从以下方面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发挥省级铁路护路联防资金效益。一是加强治安管控,构建铁路安全防范体系。我厅将健全路地警务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警情共处、问题共治,提高联勤联动水平;联动铁路部门加强沿线物防建设,加强高铁沿线工作站、岗亭设置及铁路沿线防护网、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增设和维护;推进高铁沿线和普速重点区段视频监控和防侵入报警系统建设,深化铁路沿线信息收集、数据研判、预警预防、协同处置等科技运用;加强沿线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管控,抓好基础信息采集,建立数据库,完善动态管控机制。强化沿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车站、线路路地联勤联动,健全完善路地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通报、联动处置等制度,保持路地联动协作机制顺畅运转。二是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发挥铁路护路联防作用,定期巡视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隐患问题,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加强路地双方协作配合,推动“双段长”工作制落实。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爱路护路社会氛围。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大路外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深度,突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的普及性、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新媒体运营模式、表达方式、传播范式,开辟“云宣传”“微课堂”等渠道,增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推动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持续发展。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