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
(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省公安交警要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厅党委“把方向、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强根本”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新中国成立70周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主线,继续深化“一三五”发展战略,以预防重特大事故、压降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为动力,以打造“五个最强”警队为保障,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升新时期全省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讲:持续深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不断强化宣传警示提示;紧盯严查重点违法;优化精细交通组织;推动完善交通基础建设;科学调配交通结构;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城市交通警务机制转型升级;全力推进高速公路警务机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深化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深化农村交管平台建设运用;启动指挥中心投入使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四化”建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牢固树立队伍新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财务处、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76873.0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748.57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支队2018年新招录民警22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8年新招录辅警671人,相应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全省高速公路新增16个大队,增加管辖里程1975.25公里,增加相应业务经费;上年结转高速监控一期运行维护经费;上年结转高速监控二期建设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收入预算76873.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231.77万元,占28.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41.24万元,占71.0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支出预算7687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7.87万元,占36.88%;项目支出48525.14万元,占63.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873.0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748.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民警22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8年新招录辅警671人,相应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全省高速公路新增16个大队,增加管辖里程1975.25公里,相应增加运行经费;上年结转高速监控一期运行维护经费;上年结转高速监控二期建设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41.2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31.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0352.40万元、教育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3.04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641.2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840.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民警22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全省高速公路新增16个大队,增加管辖里程1975.25公里,相应增加业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8350.63万元,占88.49%;教育支出18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95万元,占3.59%;卫生健康支出1653.62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2653.04万元,占4.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977.5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等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日常运转所需的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444.11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宣传教育基地设施设备维护、车管成本、培训及宣传、事故音视频证据系统建设、人事档案室建设、高可靠性电力保障建设、局机关指挥大楼及永宁车管所运转、物业管理服务等各项开支以及高速公路7个支队,84个大队交通安全管理所需的设备购置、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冰雪雨雾恶劣天气管控、高速公路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租赁等各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预算数为5832.7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等部门全省高速公路道路管理、治安刑事案件办理、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等办案经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及宣传经费、执法办案装备购买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6.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交警各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建立并完善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提升系统应用的整体可靠性、可维护性及安全性。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特别办案费用。
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人员参加车辆管理、事故处理、秩序维护、队伍建设、指挥调度及宣传法制等各项培训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61.1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6.9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60.1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3.3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9.7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大队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9.6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差旅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4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5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49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68.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1.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国家厉行节约要求。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省、市公安厅(局)交警部门警务合作及警务调研、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30.42 %。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支队2018年车辆购置预算1050万元结转至2019年1月支付,同时增加管辖里程1975.25公里,相应增加了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46辆,其中:轿车555辆,越野车27辆,大型客、货车64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1.55万元,用于64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84个一线大队道路交通管理、事故处置、应对交通管理突发事件、交通管理状况暗访督导、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属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88.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03.46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录民警221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798.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的信息系统、监控系统、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以及印刷、办公用纸、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4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4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5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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