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警风采】周华梅:公正执法的把脉人
发布时间:2023-12-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12月4日,2023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名单揭晓,经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关注、终评审定等环节,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周华梅成功入选。
“我们办的案件,背后是一个人的人生,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但凡说起这句话,她总是一改平日的爽朗,表情严肃又认真。这是她的微信个性签名,更是从警22年的体会和坚持。走近她的办公桌,常用的法律书籍摆满案头,不少书页因长期翻阅已经脱落,翻开一本细心封装的《法学方法论》,只见书的扉页写着“法律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违法人的大宪章”,笔迹洒脱,饱含精气。
强化能力、责任、担当,她不断涵养推进法治建设的硬功夫。她在一线办案9年,足迹历经派出所、刑警队和县局、市局、省厅的法制工作岗位,曾参与中央专案7件、大案要案100余件,累计审核刑事、行政案件1万余件,提出法律意见1000余项,作出证据收集建议6万余项,先后荣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全省公安机关 “十佳理论教官”“十佳案件审核民警”等称号。从基层到省厅、从警员到负责人,不少人问她有何心得,她说这是“努力+法治”的结果:努力,她相信“一万小时定律”;法治,她感恩完善的人事制度让人能够预测未来、逐梦前行。
追求细致、精致、极致,她将法治作为公安执法的生命线。谈到法治公安,她说“要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寻找答案”“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她这么说,也这么做,在她的法治信仰里,没有大案小案之分,只有铁案疑案之别。坚持查明事实。在审查一起即将以“正当防卫”移送起诉的故意杀人案时,她把自己关在办公室3天,最终通过20余项证据补充清单,附随4000余字审查意见,使嫌疑人故意杀人的真相得以还原。坚持程序正义。她致力于刑事诉讼程序与公安办案实际有机融合,牵头梳理出程序性关键点、规范性风险点50余个,以机制约束办案,以场所固化机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75个,在警力没有明显增加的前提下,推动实现公安执法办案更加安全、规范、集约、高效。
不断调查、研究、总结,她全力当好推进公安规范执法的助推器。她先后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厅级课题7项,撰写法治理论文章30余篇,2篇被国家级核心期刊采用,10余篇被公安部采用。起草的《四川省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管理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了公安现场执法行为;撰写的《法制员制度建设的思考》推动《四川省公安机关法制员管理规定》出台,加速实现派出所配备法制员;主笔的《罪错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的公安执法构建》,推动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四川公安机关落地实施;起草的《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定》,全面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乐于传道、授业、解惑,她甘当四川公安法治建设的铺路石。到公安厅工作以后,她曾感叹“直接面对、服务群众的机会少了”,但她坚持授基层公安以法治之“渔”,确保群众收获法治之“鱼”。她先后入选全省公安法治人才库,被聘为成都市公安局兼职教官,四川警察学院特约研究员,累计进机关、学校开展法制宣讲30余场,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培训50余场,覆盖民警20余万人次,其中宣讲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宣讲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要点》,提升了民警对“以庭审为中心”的理解;宣讲的《依法办理信访违法犯罪案件实务问题解读》,回答了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的疑难问题,同时又强调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利。法理所至,金石为开,无论是出庭应诉,还是办理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亦或是国家赔偿,她都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注重释法说理解惑,极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过往归零,整装出发。眺望未来,她目光坚毅,“我将坚定法治信仰,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对标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要求,甘做法治之海的一叶扁舟,全力以赴,无问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