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吕志元介绍了全省公安机关聚集“深耕善治”工作目标,围绕“谋治”系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情况,并公布了几起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
吕志元介绍,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将公安机关列为监管部门,明确“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简称“4+4”工作职责。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四川公安扎实推进了四项举措。一是抓紧抓好组织推动。每年防火期专门进行组织部署,并在高火险期间,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二是持续强化打击震慑。坚决履行“主查”责任,严格落实“破案责任制”,保持对森林草原火灾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具体而言,编制“森林火案执法工作手册”和“应急处置教学视频”,建立全省专家人才库,大力推进痕迹物证鉴定、无人机等专业技术在火案侦破和火灾处置中的运用,整体提升火灾应急处置和火案查处能力。三是深度推动源头治理。研究出台15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防化解举措,协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创新开展野外违规用火行政处罚赋权乡镇街道试点并向全省推广,严格执行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协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持续加强以案示警,曝光典型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四是全力保障平安有序。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优化组织调度指挥,确保完成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任务。
吕志元公布了多起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
2022年3月11日晚,凉山州冕宁县大桥镇店子村村民阿某伙同同村村民毛某哈、毛某姑携带猎狗到村子附近的黄保山打猎,其间,三人多次在林间吸烟并将未熄灭烟头乱扔,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22年3月15日,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在组织焚烧松材线虫疫木作业中,林场职工刘某、苏某、文某违反疫木焚烧安全管理和禁止野外用火相关规定,聘请村民自行焚烧,后因现场起风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2023年4月10日,西昌市海南街道民主村村民吉次某某邀约同村两名村民前往林区维修入户水管。三人在分段维修过程中,吉次某某使用打火机烧灼胶管,欲用溶胶对水管漏水位置进行封堵,不慎引燃附近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