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9-09-30 信息来源: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重点抽查内容 | 抽查范围 | 抽查方式 |
1 | 对保安服务从业单位的抽查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 | 省公安厅 | 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5、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6、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7、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8、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
保安服务从业单位 | 随机抽查 |
2 | 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 | 《枪支管理法》等 | 省公安厅 | 1、枪弹库室值守情况。 2、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 3、枪弹库存与领用登记情况。 |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 | 随机抽查 |
3 | 对爆破作业从业单位的抽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等 | 省公安厅 |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 2、民爆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民爆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4、实有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示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5、实有民爆物品的警示、登记标示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
爆破作业从业单位 | 随机抽查 |
4 | 对特种行业从业单位的抽查 | 《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典当管理办法》等 | 市(州)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局 | 1、旅馆业治安防范和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数据情况。 2、印章刻制企业治安防范和采集推送用章单位刻制公章信息数据情况。 3、典当业治安防范和典当物品情况。 |
特种行业从业单位 | 随机抽查 |
5 | 对娱乐场所从业单位的抽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 | 市(州)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局 |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 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 7.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
娱乐场所 | 随机抽查 |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范围 | 抽查方式 |
1 | 娱乐场所治安状况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 |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 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 7.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
娱乐场所 | 随机抽查 |
2 | 保安服务企业抽查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条例办法》 | 保安服务企业 | 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5.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6.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7.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8、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
全省保安 服务企业 |
随机抽查 |
3 |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抽查 | 《枪支管理法》 |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 | 1、枪弹库室值守情况; 2、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 3、枪弹库存与领用登记情况。 |
全省 | 随机抽查 |
4 |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 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 爆破作业单位 |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 2、民爆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民爆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 4、实有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示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 5、实有民爆物品的警示、登记标示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
全省 | 随机抽查 |
5 | 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抽查 | 《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县级公安机关 | 1.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对住宿人员“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四实”登记情况。 | 旅馆业 | 随机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