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四川省公安厅2013年度(以下简称“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省公安厅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规定,省公安厅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依托省公安厅“四川公安”门户网站、“平安四川”微博和主流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公安工作动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及时客观反映公安工作成效。在窗口服务单位,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民警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20133月,省公安厅按规定发布《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四川公安”门户网站发布报告全文。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厅机关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省公安厅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应用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管理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

(三)加强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建设。升级完善省公安厅政务门户网站“四川公安”,紧紧围绕全省公安中心工作,集中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重点工作、部门电话,集中公布涉及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管、边防、消防等业务警种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知情办事,集中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面向社会及时发布警方动态、警情动态、交通路况,为公众提供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查询服务。同时,在“四川公安”网站开设“平安四川”、“厅长信箱”等专栏,征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让群众通过网络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举报投诉民警违纪违法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主要通过“四川公安”网站、公安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3年,我厅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1万条,其中,在各类报刊、广播、电视发布公安工作信息2200余条(篇),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省公安厅还通过“四川公安”网站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群众征询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民众的知情权。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四川公安”网站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四川公安”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四川公安”网成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省公安厅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省公安厅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和警种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四川公安”网站相应的版块公开了大量信息。二是充分发挥“四川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2013年,“四川公安”微博共发布权威信息、警人警事、便民措施及防范攻略等各类信息1100余条,先后收到网民的求助、举报信息587条。三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信息和工作成效,发布警情动态,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3年,省公安厅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1500篇(次),在省内主流媒体头版头条刊发的公安新闻总数创造了历史新高。四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3年,省公安厅共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31次,及时发布“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破案会战”、成都财富论坛安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不同时期的公安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消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信件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2件,都为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省公安厅对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省公安厅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3000余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800人次,电话咨询约2000人次,微博咨询约200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3年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安排2名民警承担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省公安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起,其中受理2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起;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诉状3件,受理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4年,省公安厅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加强“四川公安”网站建设,调整完善网上服务事项,提高网站的的互动功能,增强意见征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利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开展互动交流。继续依托各类服务窗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公众信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举措。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从方便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提高答复实效。

(三)完善保障措施。继续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关键岗位。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对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工作的督察指导,强化考核,推动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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