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四川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省公安厅严格按照《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省公安厅始终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依托“四川公安”门户网站、“平安四川”微博、四川公安微信和电视、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公安工作动态,及时公开最新办事指南和便民利民措施。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及时客观反映公安工作成效。在窗口服务单位,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民警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省公安厅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功能。根据需要,升级完善 “四川公安”门户网站,紧紧围绕全省公安中心工作,集中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重点工作、部门电话,完善涉及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交管、边防、消防等业务警种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知情办事,集中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向社会及时发布警方动态、警情动态、交通路况,为公众提供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查询服务。同时,完善网站“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平台”、“平安四川我有话说”、“阳光警务在线访谈”、“民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意见征集”、“厅长信箱”等专栏,主动接纳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让群众通过网络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重视发挥新兴媒体平台沟通联系公众的作用。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开设的政务微博已达793个,经过认证的民警个人工作微博有381个,覆盖治安、交管、刑侦、禁毒、消防等主要警种,拥有上千万的粉丝阵容,初步实现从省级公安到基层所队的各级公安机关,从刑侦到治安、从户政到出入境的各个警种,无‘微博’不至。省、市、县三级公安政务微博全部开通,四川公安新浪微博粉丝已突破13万、腾讯微博粉丝数突破18万,形成了以四川公安微博为龙头,地市公安微博为主干,省市县三级公安微博互补,政务微博与民警个人工作微博相互补充,具有鲜明特色的四川公安微博群,2014年共发布微博5794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高度肯定。2014年,省公安厅正式开通四川公安微信服务号,交警、治安、消防等7个警种106项公安业务都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在线查询、提前预约和自助办理,成为联系群众、沟通民意、服务民生、警务公开的新平台。四川公安政务微博、微信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网信办、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评为“2014年度四川十佳省级部门政务微博”。

(五)完善便民举措,推行阳光警务。省公安厅立足公安信息化平台,积极推动警民网上互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推行网上预约办理服务,实现交警、治安、禁毒、消防、纪检、督察、出入境等部门警种106项公安业务网上(微信)办理,21个市州公安局全部建立了门户网站,24小时为群众提供业务查询、警务公开和办事办证服务;建立“四川公安交警远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车管业务信息化“一网办”、12类车驾管业务远程电话申请办理和省内异地处罚罚款缴费,为群众提供了更透明、更高效的服务。

(六)深入推进警务公开改革工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省公安厅稳步推警务公开改革工作。制定完成《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并下发执行,加快网上公安机关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一站式服务制度,积极推广一网办、一网通等服务创新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主要通过“四川公安”网站、公安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我厅通过上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21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数3件。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15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619件,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73件。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充分发挥“四川公安”网站的核心作用。加强“四川公安”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四川公安”网成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省公安厅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省公安厅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和警种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四川公安”网站相应的版块公开了大量信息。

(三)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作用。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信息和工作成效,发布警情动态,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4年,省公安厅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近5000篇(次),在省内主流媒体头版头条刊发的公安新闻总数创造了历史新高。

(四)积极推进新闻中心建设。推行新闻员制度,制定《厅属相关部门警种新闻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试行)》,采取厅宣传处统筹、部门警种主责、新闻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基本实现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5次,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件,通过微博微信呼应事件数269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信件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4件,都为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省公安厅对受理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4件,另外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4000余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900余人次,电话咨询约2000余人次,微博咨询约200余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安排2名工作人员承担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7起,其中受理7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起,依法纠错1件;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诉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5年,省公安厅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加强新闻中心建设,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和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公安工作信息,推动全省警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针对社会和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举措。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提高答复实效。三是加强工作保障。继续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加大对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亲民化建设工作的督察指导,强化考核,推动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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