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四川省公安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电视、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各类警情信息、警情动态和安全防范预警提示,及时公开公安机关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和便民利民措施。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四川省公安厅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正式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短信告知平台,确保每件申请在受理、办理和办结环节都有回音。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厅属有关部门、警种通过在公共场所和对外窗口单位设置公示栏、牌匾、橱窗、灯箱、LED显示屏或印发“警务公开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及时公布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具体要求、办结时限,及时公布警务监督电话以及岗位民警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起常态发布和应急发布相结合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主动沟通和协调,强化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新媒体平台的运维,推进全省公安微博矩阵建设,在四川公安微博、微信开设十余个栏目,紧盯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持续进行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形象宣传、舆论引导和预警提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加强保密审查,确定专人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审定、备案、发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主要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厅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92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5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64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05条。这些信息主要包括:警方要闻、警情动态、警务资讯、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公示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信件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5件,都为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四川省公安厅对受理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3件;2件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范围内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9件,其中受理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9件;行政诉讼数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6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为一些部门和警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信息日常报送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逐步完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省公安厅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建设,积极完善网上办事机制,增加完善网上便民服务栏目,加大对盗窃机动车、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安全防范预警宣传。三是拓宽警民沟通互动渠道。利用官方微博、微信,不断拓宽警民互动交流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广大民警特别是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能力,不断开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