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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2023-12-15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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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2〕28号)
2023-12-15
各市(州)财政局、发改委、人防办、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切实加强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四川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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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
2023-12-15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政机关收取的信息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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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 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2〕...
2023-12-1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测绘局,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贯彻意见如下:一、从2012年2月1日起,取消建设部门收取的市政管理费、水利部门收取的水生动物检疫费、测绘部门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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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5〕4号)
2023-12-15
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转发你们,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财政部令2014年第80号)规定,污水处理费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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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0〕12号)
2023-12-15
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鼓励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有关规定,鼓励我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满足“愿检尽检”人群需求,经研究,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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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专利收费项目中增加单独指定费子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函(川财...
2023-12-15
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专利收费项目中增加单独指定费子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22〕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465号)转发你们,请在收费场所对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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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13号)
2023-12-15
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各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切实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易地扶贫搬迁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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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 配套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1387号)
2023-12-15
成都市发改委、财政局:我们对省政府转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成府〔2012〕30号)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测算,并报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现将你市配套费征收标准调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为:中心城区(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220元/㎡;二圈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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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
2023-12-15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加强对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管理,规范涉及路产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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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公路路产损坏占用 赔(补)偿收费标准的复函(川发改价格函[2017]1069号)
2023-12-15
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继续执行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川交函[2017]55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为了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暂不修订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其收费有关规定仍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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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2023-12-15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结合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决定降低我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道等部分特种设备相关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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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综〔2017〕53号)
2023-12-15
水利厅,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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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道砂石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综[2016] 45号)
2023-12-15
省水利厅,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为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要素成本,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河道砂石资源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6年12月1日起,将河道砂石资源费收费标准降为零。二、河道砂石资源费收费标准降为零后,各级水利部门履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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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4〕36号)
2023-12-15
各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原《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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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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