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是党中央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针对新时代四川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直面的新问题,落实新任务,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新时代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政策依据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明确要求,“各地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制定落实方案,加强宣传引导,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中西部领先、结构更加优化、体系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和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贡献卓著、国际国内影响力不断扩大,更加适应国家和区域发展需要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成为国家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四川优势的研究生教育强省,研究生教育总体水平中西部领先,进入全国前列。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改革举措
《实施意见》全文共30条,分为6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三、四、五部分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和布局,促进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高质量发展,深化考试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培养质量等方面,提出加快新时代四川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举措;第六部分强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实施政治建设“培根铸魂”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健全“三全育人”机制,实施辅导员五年行动计划、思政工作骨干培养工程。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强调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二是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和布局,促进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高质量发展。构建四川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格局,实施“递进培育”工程,系统推进授权单位、高原学科、高峰学科、专业学位、精品核心课程、质量保障和治理等“七大体系”建设。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实施“四川省研究生教育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递进培育计划”。做大高原学科,推进“四川省研究生教育学科体系”建设。打造高峰学科,推进高校“双一流”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联合建设一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博士层次,优先支持工程类、临床医学类等学科点布局,在硕士层次,加快完善教育、法学、农业、艺术、新闻传媒等领域培养体系。围绕高、专、精、尖方向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加快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优先支持我省“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10+3”现代农业体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相关战略支撑学科建设,加快发展四川现有学科授权体系“强优势、补空白”等相关学科。
三是深化考试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坚持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向基础学科、关键核心技术学科、颠覆性技术学科,以及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学科重点倾斜,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重点倾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积极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科教融合,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全面加强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逐步健全精品“核心课程”示范体系,将课程教材质量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发展水平、教师绩效考核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分流选择机制。深化开放合作,推进“留学四川计划”,打造来川留学品牌。
四是全面提升培养质量。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培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控制和保证制度,制定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导师岗位管理,明确导师权责,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全面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大力推进培养单位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科学完善质量评价体系,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健全分类多维的质量评价体系,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坚决破除“五唯”。加强外部质量监督,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探索诊断结果综合挂钩使用,建立约谈、调减招生计划、学位点申报限制等综合响应和质量控制机制。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博士生教育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支持。改革完善资助体系,激发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资源配置,保障研究生教育投入,引导行业产业等各方有效发挥力量,强化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